文章播报
谢镇政 [2014] 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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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基层各站所、机关各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我镇2014年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进程,根据省、绍兴市、上虞区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镇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以创建“无违建村”为重点,根据上级下达的总体目标任务,保持拆违力度不减,劲头不松。2014年全镇完成拆违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各行政村完成拆违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力争到2014年年底,全镇各村达到“无违建村”创建标准。通过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全镇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创建标准
各行政村要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创建“无违建村”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完成“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对既有违法建筑,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
2、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3、无规划盲区。逐步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逐步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4、无管理死角。落实《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3〕288号)文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巡查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现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5、无非法“一户多宅”。逐步实施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优先保障建房用地指标。
6、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未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4月初)。召开全镇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和工作部署;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在动员会后及时制定创建计划,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调查摸底阶段(4月中旬—5月底)。动员会议后,各村全面开展农户违章建筑调查摸排工作,开展农户房屋普查,重点做好农村“一户多宅”的排查,将全村农户现有房屋情况登记在册。同时,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建设情况排查。
3、创建实施阶段(6月—10月底)。各村按照“无违建”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各项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分类分批进行整治,先易后难,扎实推进。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对“无违建村”创建工作组织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建立防控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各行政村要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机制,要落实防违、控违和拆违主体责任,各行政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村委主任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内各基层站所要落实配合责任,协同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及违法建设的信访投诉,有效防控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同时要切实落实“两个严禁”(严禁新增违法用地、严禁新增违法建设)要求,巩固控违拆违整治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2、健全规划体系。在开展“无违建”创建的同时,我镇也将结合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逐步推进实施村庄规划,依法保障和管理村镇建设活动。各村要把“无违建”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3、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全面落实农村住房建新拆旧的工作要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
4、做好维稳工作。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加强对拆违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置信访事项,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责任。成立谢塘镇“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无违建创建小组、“一户多宅”整治工作小组、宗教场所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建立联村干部联村包片责任制,各联村组要结合进村入户等要求,帮助联系村切实做好调查摸底、违章处置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对农户现有住房调查摸排时,要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各行政村要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创建目标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
2、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按照督查考核办法的要求,完善督查机制,拓展督查范围,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月2次以上对各村调查上报的情况和拆违情况进行督查,对各村上报和拆违各项数据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各联村组在每周三下班前,将联系村本周数据经审核把关后报镇建设发展办。对发现调查摸排报送数据和拆违情况有虚报、漏报现象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违章建筑处置不力的,暂停该村相关项目支持,做到“以查促干”。相关督查方式参照《谢塘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督查考核办法》。
3、深入宣传发动。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单位要深入开展“四互三看”活动,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动员全镇党员干部和让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附件:1、谢塘镇“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4年各行政村控违拆违指标任务分解表
3、谢塘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督查考核办法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8日
抄报:区府办
抄送:区行政执法局、区国土局
附件1:
关于成立谢塘镇“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基层各站所、机关各线办:
为贯彻落实省、绍兴市和上虞区“三改一拆”三年行动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镇“无违建”创建工作,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谢塘镇“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鑫淼
副组长:朱炜江
成 员:竺春燕、樊金宝、钟志鸿、丁超峰、王金兔、罗亚奋、
张海君、高 勇、章晓东
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无违建创建工作组、“一户多宅”整治工作组、宗教场所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1、无违建创建工作组
组长:朱炜江
成员:施夏青、朱宇斌、杜 磊、章 晖、俞淼钏、徐伟强、
金文良、董兴广、严国太
2、“一户多宅”整治工作组
组长:朱炜江
成员:孟伯青、孙林军、夏永辉、徐白洋、章 齐
3、宗教场所整治工作组
组长:樊金宝
成员:阮秀华、郦 炯、余苗根、严国太
附件2:
谢塘镇2014年各行政村控违拆违指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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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名 |
拆违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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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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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闸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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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章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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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明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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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民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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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戴家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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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峰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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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园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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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还湖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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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联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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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塘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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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生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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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塘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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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仓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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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000 |
附3:
谢塘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督查考核办法
为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监督重大拆违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督查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考核的召集、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负责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督查考核情况。
二、督查考核对象
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各行政村。
三、督查考核内容
对违法建设管控责任主体即各行政村督查考核主要内容:
1、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和有效实施情况(20分)。包括组织领导,整治方案、月度计划制订,宣传舆论引导,日常监管责任落实,群众投诉处置,工作进度和拆违实效等工作内容。
2、违法建设调查摸底、档案建立、信息上报情况(20分)。包括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调查摸底全面准确,违建档案建立完善,信息上报准确及时等工作内容。
3、指标完成和拆后处置工作有效开展情况(60)。包括完成拆违指标任务,及时跟踪管理拆违区域、妥善有效的开展拆后处置、绿化、改造、建设等工作内容。
4、工作特色和亮点(加分项目,最高加10分)。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超额完成指标,工作有创新,成效明显;农村宅基地置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过程中拆违成效明显。
四、奖罚措施
1、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镇党委、镇政府对各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周进行拆违进度通报,拆违任务完成情况与四项专项考核中的违章建筑考核挂钩。
2、违法建筑“一月一整治”列入当年度控违拆违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在年终对各村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奖励。凡在规定时间完成全年拆违任务,且资料齐全符合上级验收要求的,村通过工作自拆的,给予20元每平方米的奖励;通过行政强拆的,且村积极参与努力配合的,给予10元每平方米的奖励;未完成全年拆违任务的,不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拆违经费支出及奖励给相关村拆违工作相关人员(奖励经费原则上不超过总奖励资金的50%,个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通过区政府验收考核创建成“无违建村”的,专项奖励1万元,专项奖励创建有功人员(个人奖励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
3、控违拆违整治开始后,严禁出现新建违法建筑,如果发现不及时、制止不有力、拆除不到位,而被督杳或投诉举报经查实的,进行加倍倒扣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控违拆违开始后,违反“两个严禁”(严禁新增违法用地、严禁新增违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
(2)年度内未完成镇下达的拆违任务数的。
5、凡出现村干部对违法建筑瞒而不报或村干部、村集体带头违建,而被督查或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取消该村相关项目审批及政策性资金支持。
谢塘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督查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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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 项目及考 核总分 |
序号 |
督查考核项目细则 |
评分 分值 |
考核评分 |
督查考 核对象 |
考核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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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和有效 实施情况 (总共20分) |
1.1 |
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并开展工作,制订整治方案,班子每月专题研究拆违工作1次以上,并制订月度工作计划。 |
5 |
未建立领导组织的不得分,整治方案和月工作计划不完善的扣2分。 |
各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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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同步开展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
2 |
未开展宣传工作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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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立巡查队伍,有效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拆除新增违法建设。 |
5 |
未建立巡查队伍的扣5分,未记录巡查档案或档案不全、遗漏的扣0.5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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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及时处置群众信访、投诉。 |
3 |
对群众信访、投诉不及时回应、处置,造成重复访的扣0.5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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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按月计划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进度。 |
5 |
按月工作组织好自拆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强拆工作,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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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建设调查全面,档案建立、信息汇总准确,上报及时 (总共20分) |
2.1 |
全面开展存量违法建设自查、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违建档案库,根据日常巡查和群众投诉情况,及时更新。 |
16 |
未全面开展自查登记、调查摸底或未建立违建档案库的不得分,存在漏登记、漏查违法建设而由群众举报发现的扣0.5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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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每周信息汇总全面、准确、格式标准,及时上报。 |
4 |
上报信息有重大错误的扣1分/次,该报信息不及时上报,超过规定期限一天以上的扣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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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 项目及考 核总分 |
序号 |
督查考核项目细则 |
评分 分值 |
考核评分 |
督查考 核对象 |
考核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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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完成和拆后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共60分) |
3.1 |
拆违指标、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
30 |
完成下达的指标任务的得满分;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1分;经抽查每发现虚报的扣1分/起,直至扣完为止。 |
各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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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及时处置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媒体曝光并督办的违法建设。 |
10 |
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或处置督办、交办违法建设的扣2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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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制订强拆预案;建立拆违台账(包括拆前照片、拆后照片等工作)。 |
4 |
措施不到位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得分;未建立拆违台账或无拆前、拆后照片的,本起不得计算在完成任务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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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违法建设拆除后有效跟踪管理,防止复建反弹。 |
6 |
拆后有违建复建的扣2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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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拆除建筑垃圾妥善处理,同步开展绿化、洁化和群众文体建设等工作。 |
10 |
建筑垃圾未妥善处理的扣0.5分/处,未开展拆后绿化、建设、利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扣0.5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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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色工作、亮点 (最高加10分) |
4.1 |
超额完成指标计划数,专项整治工作有创新,工作成效明显。 |
5 |
根据实际业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确定,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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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农村宅基地置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过程中拆违成效明显。 |
5 |
根据实际业绩由市府办确定,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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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倒扣分及“一票否决”情形 |
5.1 |
在控违拆违整治开始以后出现新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 |
10 |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确定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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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在控违拆违整治开始以后违反“两个严禁”,经查属实的; 年度内未完成拆违指导数的。 |
一票否决 |
由领导小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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