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环境治理,改善工业企业水污染现状,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水共治”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区委〔2014〕12 号)文件精神及全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全力推进我区工业污染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美丽上虞为目标,持续改善河渠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到2017年,对截污总(干)管和输送泵房已建成的乡镇(街道)区域,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水全部纳管,不具备接入条件的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全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水质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绍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以上,曹娥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大于70%,功能区水质实现“消灭Ⅴ类水、确保Ⅳ类水、力争Ⅲ类水”目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以管网建设为载体,推进工业污水纳管。深入实施《绍兴市上虞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建设完善上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网,2014年,改建上虞经济开发区大三角天打池出口泵站,建设6号泵站,建设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实施园区雨污水改造工程。2015年,建设杭州湾上虞滨海新城经十二路、东西中心大道、经八路污水管网工程,市域截污管延伸至上浦、汤浦、长塘三个乡镇,2016年至2017年根据章镇污水厂运行状况逐步实施章镇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推动有关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建设完善污水收集支管网,推进沿104国道东关至曹娥截污管网建设。按照企业纳管紧跟管网铺设的原则,待纳管条件成熟后立即纳管,同时拆除原有排污口和排污管道,减少对内河水环境的影响。
(二)以行业整治为契机,力促工业污水达标。深入开展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以化工企业高浓度母液预处理设施完善和印染企业污水提标工程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业污水稳定达标率。到2015年,全面完成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任务。开展沿河工业污染源排摸、整治专项行动,有生产废水产生的企业必须建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建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和废水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纳管)。
(三)以污水厂提标为抓手,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需要和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上虞污水处理厂尾水分质提标工作,到2015年底,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B标准,到2017年,执行一级A标准,持续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同时,切实提高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建成危险废物填埋场并投入运行,鼓励和推进重点企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工程建设。到2017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0%以上。建成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控系统。
(四)以“零容忍”为目标,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严管严处,严防严控,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推广应用技术监控手段,抓好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刷卡排污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严格环境准入,实行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重污染、高风险产业的发展,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现未能实现废水纳管的区域,停止审批、注册新建有生产性污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到2017年,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有生产性污水排放的工业类重污染企业,限期转型改造或者关闭、搬迁;其他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限期纳管。已建的排污口限期完成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工业污染治理是“五水共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五水共治”攻坚战能否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业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
工业污染治理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各乡镇街道、区域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辖区内工业污染治理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负责工业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
发改、经贸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建设局要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建设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和城镇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特别是对那些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污染严重的“低、小、散”企业。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要适时介入性质恶劣的环境违法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部门和自来水公司要对关停企业根据环保执法需要,采取停电(水)、限电(水)措施。
水务集团要加快实施供水一体化城乡联网供水工作,开展污水处理管网和设施建设。
各乡镇街道,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曹娥江度假区、高铁新城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工业污染治理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
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工业污染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及时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污水排放企业环境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节水工作,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作风。
附件 1、上虞区工业污染治理工作部门单位职责一览表
2、上虞区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汇总表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上虞区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下载:上虞区工业污染治理工作部门单位职责一览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