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履行“四不”承诺(“不承包承建或以他人名义变相承包承建本村的公共项目及涉及征用本村土地的所有项目、不违规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建设、不违反村级组织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不履职就辞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规范意识,着力打造一支“有正气、有本领、有口碑”的村干部队伍,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虞群组办〔2014〕2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整治重点
各行政村村干部有下列情形的,须重点整治:
(一)承包承建或以他人名义变相承包承建本村的公共项目及涉及征用本村土地的所有项目;
(二)违规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建设;
(三)违反村级组织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四)不履职的情形:
1、不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重影响工作的;
2、不执行村党组织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3、村干部创业承诺事项因主观不力不能按时兑现;
4、当选后任职期间涉及搭建违法建筑、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开采矿山、违法轧(洗)砂等行为被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无理上访的;
6、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被查处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7、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6个月以上未撤案的;
8、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9、因身体原因,难以履行职责,或长期外出无法有效履行职责,经责令整改无效的;
10、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村务联席会议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等重要会议的;
11、参加邪教组织、虐待遗弃老人等严重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的;
12、发生其他严重违反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行为的。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在8月底前结束,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行政村村干部要逐条检查自己是否存在违反“四不”承诺的具体行为,并认真填写好《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于5月25日前报镇党政办。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诺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底前)
镇成立督查组,根据各行政村村干部自查自纠上报情况和平时掌握的信息,采取实地检查、查阅台账、组织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集中检查,全面掌握“四不”承诺履诺情况。
(三)限期整改阶段(7月底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不”承诺的行为,由镇督查组责令当事人限期作出整改,各村党组织要将整改情况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说明等方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短期内整改确实有难度的,各行政村党组织要落实有效措施,务求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作出情况说明。
(四)违诺追究阶段(8月底前)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根据村干部违诺情况和督查组反馈意见,镇党委酌情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评估总结阶段(9月底前)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由镇党委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实际成效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专题总结材料,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镇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一组,负责抓好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具体名单见附件1)。
2、严格工作考核。把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对村级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3、务求实际成效。把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加强换届后村干部队伍建设、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治作为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村中心工作的有效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广泛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典型案件宣传,形成专项行动强大声势。要强化网络舆情监测,严防不实炒作,引导集聚正能量,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上浦镇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自查自纠表
中共上浦镇委员会
2014年5月16日
附件1
上浦镇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文松
副组长:孙国军、许明海
成 员:郑哲军、毛荣华、任 峰、徐建平、陈银尧、
贝四海、周 雯、俞 翔 、董珏炜 、谢林雄、
章才根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一组,即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许明海、董珏炜、吴伟、杭佳妮等同志组成,许明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组,由毛荣华、陈银尧、陈利明、黄金康等同志组成,毛荣华同志任组长。
附件2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四不”行为自查自纠表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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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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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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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反“四不”承诺的行为及具体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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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纠措施及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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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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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