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清明期间天气干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了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工作制度,做到专人值班。
二、联系本村实际,做好护林管火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广播等,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严禁野外用火。
四、积极组织扑救,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组织足够人员进行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同时要保证扑救安全。
五、对劝告后仍违反用火条例,引发山林火灾的,视情节轻重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将从严惩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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