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卫〔2014〕23号
上虞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最近,省卫生计生委专题召开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2月13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的违法分子利用新生儿出生信息行骗的情况,分析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为贯彻落实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对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认识
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我国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内容,是加快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妇幼卫生信息很多涉及国家的机密信息,一旦泄密,被不法分子利用,会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各单位务必提高对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认识,在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切实抓好信息管理,有效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开展好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区卫生局决定开展全区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15日)。局成立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陆云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章军、董富章同志担任,成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订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卫计委2月20日加强新生儿出生信息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31日)。根据妇幼卫生信息收集、录入、汇总、上报等环节进行一次系统排查。包括围产期、婴幼儿保健册以及预防接种、新生儿分娩信息的登记、录入、汇总是否专人管理;电脑内保存的信息资源是否专人管理,权限设置;是否存在各类公司介入孕期保健或儿童保健服务,是否将信息提供第三方进行满意度测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是否配备专用电脑,电脑配置、内存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等等。同时要对单位信息科人员加强职业操守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采取多种手段保护内网终端、服务器、网络的安全。
三是整改提高阶段(4月1日-5月15日)。各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区卫生局适时组织督导,查找并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上报局公共卫生科。
三、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要开展法律知识教育。要以“六五”普法为抓手,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做到懂法、信法、守法,守住法律的底线。
二要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各项妇幼卫生信息要确定专人管理,严格信息录入、归档、整理、借阅等流程。同时,要制订信息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现妇幼卫生信息的制度化管理。
三要加强日常监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负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区卫生信息技术指导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信息管理的指导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