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卫〔2014〕18号
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根据国家《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浙卫发[2013]232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绍兴市上虞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14年2月18日
附件下载:虞卫[2014]18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