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141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推进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4〕2号)精神,结合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起点崧厦镇吕家埠村至终点小越镇田家/谢塘镇岑仓村,全长23.48公里。其中,崧厦镇约8.42公里,小越镇约3.9公里,谢塘镇约11.16公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浙东引水工程“河长制”管理,加强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五无”目标,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浙东引水工程地表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确保浙东引水工程上虞区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三、职责分工
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河长制”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单位为小越镇、谢塘镇、崧厦镇,市场监管局为联系部门,农办、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渔牧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国土局等为成员单位,人大办、政协办、检察院、人武部、文广局、广电总台、服务业发展局、建管局、公积金中心、国检上虞办、联通公司上虞分公司、农发银行上虞支行、人保公司上虞支公司等为分段联系单位。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小越镇、谢塘镇、崧厦镇等3个乡镇作为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区域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拦截;负责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以及堤塘内滩涂陆域范围内的日常保洁;配合交通运输局做好沉船打捞工作。
2.市场监管局为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上情下达、信息收集报送等联系工作;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实施单位上报计划,负责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开展督促考核工作。
3.农办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4.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5.环保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排污口整治工作。
6.建设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城镇生活污水入网、截污改造和“六小行业”污水整治等工作。
7.交通运输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8.水利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河道违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以及水面保洁等工作。
9.农林渔牧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渔簖的管理工作。
10.城管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11.水务集团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设。
12.国土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4〕2号)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分段联系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支持,确保浙东引水工程治理工作绩效。
四、内容及措施
1.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根据转型升级要求,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制定区域产业调整计划,分年度实施污染企业的关停搬迁或集聚升级。对近期未能实施关停搬迁或集聚升级的污染企业实施截污入网,不具备入网条件的应完善处理设施,严格达标排放。无生产性废水的企业,生活性污水应纳入排污管网,不具备入网条件的,经就地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清理整治沿线农业污染源。限期清理关停浙东引水工程主河道两岸100米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整治限养区内主河道两侧200米及支流纵深500米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限养区内存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实行全面治理,配套农牧循环处理设施,实行生态养殖。存栏2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应结合“三改一拆”专项整治逐步实施关停。
3.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集镇生活污水和相关工业功能区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多种生态化分散处理方式就地收集处理。
4.加强河道环境治理和保洁管理。清理各类涉河违章建筑、沿河瓜棚、非法渔业养殖设施、船屋和河道沉船。主河道沿岸垃圾集中收集点、厕所实施搬迁,其他河段规范建设。加强河道常态化管理,健全河道长效保洁机制,按照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按年度实施清淤工程。
5.加强浙东引水工程水体水质监测。在沿线各乡镇设立固定监测点,加强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五、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1月6日至2月28日)。完成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状况和沿河河道环境情况的调查。
2.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3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工作方案。
3.综合整治阶段(3月13日以后)。按照责任和分工要求,逐年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环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政府成立以王慧琳区长为组长,王永表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虞彩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执法,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河长制”工作宣传,增强全体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浙东引水工程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3.规范制度,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辖区“河长制”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定期通报,督促落实,并建立起“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挂钩,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浙东引水工程“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河长制”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分解表
2.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沿线乡镇污染源数量明细表
3.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2014-2016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表
4.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水环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表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印发
附件1:
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河长制”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分解表
|
序号 |
责任单位 |
实施范围 |
相关职责 |
责任人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
1 |
小越镇 |
起于谢塘闸头,止于田家村小金星,长约3.9公里 |
1.对本区域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2.负责做好辖区内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拦截; 3.负责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日常保洁; 4.配合交通运输局做好沉船打捞工作。 |
黎 飚 |
樊月明 |
13705859848 |
|
2 |
谢塘镇 |
起于铲还湖村,止于余姚五车堰、谢塘镇岑仓村,长约11.16公里 |
陈鑫淼 |
钟志鸿 |
13606570553 | |
|
3 |
崧厦镇 |
起于吕家埠村,止于万湖村,长约8.42公里 |
杨一国 |
何建锋 |
13806761569 | |
|
4 |
市场监管局 |
|
1.负责上情下达、信息收集报送等联系工作; 2.负责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开展督促考核。 |
虞彩琴 |
叶 彤 |
13705857988 |
|
5 |
农 办 |
|
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
吴焕九 |
邵作为 |
13505858861 |
|
6 |
财政局 |
|
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
茅国清 |
金惠君 |
13858538969 |
|
7 |
环保局 |
|
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排污口整治工作。 |
刘汉荣 |
赵海祥 |
13758522300 |
|
8 |
建设局 |
|
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城区生活污水入网、截污改造和“六小行业”污水整治等工作。 |
陈拥军 |
过 政 |
13606570612 |
|
9 |
交通运输局 |
|
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
葛苗钦 |
徐建敏 |
13758522878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实施范围 |
相关职责 |
责任人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
10 |
水利局 |
|
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河道违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以及水面保洁等工作。 |
罗国来 |
王国海 |
13587341318 |
|
11 |
农林渔牧局 |
|
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渔簖的管理工作。 |
陈国仁 |
王世校 |
13806762718 |
|
12 |
城管执法局 |
|
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
冯世凯 |
蒋 铭 |
13967521100 |
|
13 |
水务集团 |
|
配合建设局、各有关乡镇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设。 |
潘岳来 |
田岗虎 |
13806761798 |
|
14 |
国土局 |
|
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浙东引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 |
龚开洋 |
孔文君 |
13606573210 |
附件2:
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沿线乡镇污染源数量明细表
|
乡镇 |
村名 |
工业企业(个) |
畜禽养殖场(个) |
村庄(个) |
公厕(处) |
|
崧厦镇 |
蔡林工业园区 |
7 |
1 |
|
5 |
|
潘韩村 |
7 |
|
|
6 | |
|
崧厦工业园区 |
34 |
|
|
| |
|
严巷头村 |
|
1 |
|
| |
|
万湖村 |
|
4 |
|
| |
|
东凌湖村 |
|
2 |
|
2 | |
|
吕家埠村 |
|
|
|
2 | |
|
丁泽村 |
|
|
|
6 | |
|
东上湖村 |
|
|
|
6 | |
|
万湖村 |
|
|
|
4 | |
|
小越镇 |
幸福村 |
2 |
|
|
|
|
吴山村 |
2 |
|
|
| |
|
田家村 |
1 |
1 |
|
3 | |
|
谢塘镇 |
岑仓村 |
|
4 |
|
|
|
东闸村 |
|
1 |
|
| |
|
东升村 |
|
1 |
|
| |
|
新戴家村 |
|
2 |
|
| |
|
联民村 |
|
2 |
|
| |
|
新章村 |
|
1 |
|
| |
|
铲还湖村 |
|
1 |
|
|
附件3:
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2014-2016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具体实施单位 |
|
1 |
工业污染治理 |
1.于2014年8月前搬迁上虞市华联印染有限公司; 2.于2016年前投资升级小越镇5家排污企业; 3.于2014年6月前完成谢塘镇镇南工业区块工业污水纳管工程设计。 |
2014-2016年 |
环保局 |
崧厦镇、小越镇、谢塘镇 |
|
2 |
农业污染治理 |
1.全面启动浙东引水工程主干河道两侧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21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2.根据区政府相关政策,对存栏2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崧厦2家,小越1家,谢塘6家)实施关停。 |
2014-2016年 |
农林渔牧局 |
崧厦镇、小越镇、谢塘镇 |
|
3 |
生活污染治理 |
1.2014年启动崧厦镇吕家埠村、东凌湖村和潘韩村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 2.2016年前完成小越镇幸福村、吴山村、田家村生活污水治理; 3.2014年前完成谢塘镇新戴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4.2014年启动谢塘镇丰园、东闸、岑仓三村改造工程,2015年启动新章、东升、联民、铲还湖村改造工程,2016年前完成; 5.2016年前将小越镇田家村3个厕所接入生活污水处理池,5处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规范整治防止废液入河。 |
2014-2016年 |
农 办 |
崧厦镇、小越镇、谢塘镇 |
|
4 |
河道环境整治 |
抓好浙东引水工程河道保洁工作,河道保洁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清理沿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
2014-2016年 |
水利局 |
崧厦镇、小越镇、谢塘镇 |
附件4:
浙东引水工程(上虞段)水环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责任单位 |
|
1 |
工业污染治理 |
8月份前搬迁上虞市华联印染有限公司; |
崧厦镇 |
|
6月份前完成谢塘镇镇南工业区块工业污水纳管工程设计。 |
谢塘镇 | ||
|
2 |
农业污染治理 |
根据区政府相关政策,对潘利江猪场、王东方猪场实施关停。 |
崧厦镇 |
|
根据区政府相关政策,对田家新塘养猪场实施搬迁。 |
小越镇 | ||
|
根据区政府相关政策,对任明海猪场、俞国芳猪场、罗迪怀猪场、章银华猪场、陈敖齐猪场、俞小太猪场实施关停。 |
谢塘镇 | ||
|
3 |
生活污染治理 |
开展集镇工业区企业生活污水纳管工作,启动沿河吕家埠村、东凌湖村和潘韩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
崧厦镇 |
|
1.完成幸福村清水工程部分区块的生活污水治理; 2.开展田家村5处垃圾收集点规范整治工作,防止废液入河。 |
小越镇 | ||
|
1.完成新戴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启动谢塘镇丰园、东闸、岑仓三村改造工程。 |
谢塘镇 | ||
|
4 |
河道环境整治 |
抓好浙东引水工程河道保洁工作,河道保洁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清理沿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配合交通运输局打捞清理沉船。 |
崧厦镇 小越镇 谢塘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