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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2014年“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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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4〕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现将《上虞区2014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22

 

 

上虞区2014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绍兴市爱卫办关于印发绍兴市2013年爱国卫生工作总结和绍兴市201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爱卫办〔20145号)要求,今年我区灭蚊、灭蝇工作将接受绍兴市爱卫会的复查验收。为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宗旨围绕复查达标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认真组织、科学指导、标本兼治,使城区的蚊蝇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允许标准之内,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工作顺利达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分管主任和区卫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复查达标的宣传、指导、督查、保障等具体工作事宜。各重点部门和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灭蚊、灭蝇工作。各社区、行政村等单位也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灭蚊、灭蝇专业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灭蚊、灭蝇工作的摸底调查、药物统计、登记造册、检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除四害市场化消杀模式,城区除四害消杀实行市场化招标,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外环境、五小行业、沿街店铺、重点工地及重点单位开展消杀服务,区爱卫办采取不定期抽查、集中督查等措施,了解灭蚊、灭蝇效果,提高消杀服务质量。

三、区域范围与重点场所

1.区域范围:城区东至区计生指导站,南至城南中学(南复线),西至春晖立交桥(329国道),北至三环线,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社区、行政村、个体工商户以及公园、河道、下水道、垃圾站(箱、房)等环境,均属灭蚊、灭蝇实施对象。城区规划扩大部分为灭蚊、灭蝇防护区。

2.重点场所:灭蚊重点场所是指积(存)水处、下水道、建筑工地、废品存放处等需要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的特殊场所。灭蝇重点场所为城区宾馆、酒家、饭店等饮食行业和食品、粮食、酿造、水产、肉食加工、农贸区场、个体工商户等服务行业及垃圾箱(房)、垃圾中转站、厕所、下水道、园林绿化带、河道等。

四、实施标准

通过全方位、大面积的多次灭杀,要求大幅度降低城区蚊、蝇分布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一)灭蚊具体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二)灭蝇具体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五、工作任务与职责

(一)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城区卫生清洁度。

2.规范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收集、运行环节。

3.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个体饮食摊点、单位食堂等特殊行业,设置完善的防蝇设备,落实灭蝇措施。

4.以化学喷杀为主,同时采用拍、粘、诱等物理方法,在全社会全面开展蚊蝇消杀工作。

(二)职责分工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1.区爱卫办: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牵头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汇总、迎检考核。

2.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人人动手、消灭蚊蝇。

3.区财政局:负责灭蚊、灭蝇经费的保障落实。

4.区经信局:负责城区各中小企业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5.区教体局:负责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6.区建设局:负责抓好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环境的整治和保洁,落实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房。在做好日常消杀工作的基础上,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城区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下水道、公厕、公园及公共绿地等的灭蚊、灭蝇工作(经济开发区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等灭蚊、灭蝇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汽车站、客运车辆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8.区水利局:负责城区河道及两岸的环境整治及灭蚊、灭蝇工作。

9.区文广局:负责文化市场、娱乐行业和各影剧院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

10.区卫生局:负责灭蚊、灭蝇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指导,蚊蝇密度监测、评价、抗药性试验等;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及粮食加工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医药商店、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及其他监管对象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餐饮店等五小行业及沿街店铺的灭蚊、灭蝇工作。

12.区城管执法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乱搭乱建地段及公共环境地段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市民中心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4.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大中型商场、美容美发店、旅馆招待所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5.区建管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6.区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店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7.区旅游局:负责星级酒店的灭蚊、灭蝇工作。

18.区供销总社:负责所属农批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9.区国土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尚未落实单位的待开发地段的灭蚊、灭蝇等工作。

20.铁路上虞站:负责火车站的灭蚊、灭蝇工作及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21.广电总台、上虞日报社:开辟专题、专栏,进行灭蚊、灭蝇工作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

22.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做好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组织管理工作;对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城郊结合部的旱厕、露天粪坑进行整治,开展居民小区及防护区内卫生整治;配合环卫部门实施垃圾袋装化管理,清除蚊、蝇孳生地。

各部门单位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清除蚊蝇孳生地,食堂要配置灭蚊、灭蝇、防蝇等设施设备。各星级宾馆、饭店、酒家及车站候车室要做到绝对无蝇及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地。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5月)

1.建立健全各级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专兼职除四害工作队伍。

2.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订灭蚊、灭蝇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3.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开展宣传教育,逐级签订灭蚊、灭蝇达标责任状。

4.选择药械,进行药效试验,落实灭蚊、灭蝇工作经费等。

5.编发灭蚊、灭蝇宣传资料,开展灭蚊、灭蝇技术骨干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46月至8月)

1.加强垃圾袋装化管理。

2.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

3.灭蚊、灭蝇达标区和防护区的所有单位、场所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实行五次大面积喷杀。第一次喷杀在610日左右,以后每隔20天定期喷杀一次。

4.在大面积统一喷杀的基础上,各单位、家庭要坚持日常喷杀工作,原则上隔天进行一次。

5.开展达标自查,制订巩固方案;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49月)

1.9月上旬,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合格后将达标考核验收情况报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9月中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灭蚊、灭蝇工作进行达标复查验收。未达标的单位要及时整改,直到达标。

3.9月中下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灭蚊、灭蝇资料,汇集成册,报请绍兴市爱卫会考核验收。

七、管理考核

灭蚊、灭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与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街道、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等签订工作责任书。在复查达标验收中,凡发现蚊、蝇密度超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必要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复查达标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方   

副组长:钱宏伟  区卫生局

夏万土  百官街道办事处

杜永刚  曹娥街道办事处

杜秀丽  区府办

  员:区委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建管局、粮食局、旅游局供销总社、上虞日报社、国土局、铁路上虞站、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专业组:

宣传组:组长:王胜坚  宣传部

        成员:章亚芳  疾控中心

              赵忠夫  百官街道办事处

              夏湘浓  曹娥街道办事处

技术组:组长:方海平  疾控中心

        成员:余晓峰  疾控中心

                  疾控中心

              谢凯蕾  疾控中心

督查组:组长:陈亦明  卫生局

        成员: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章来兴  曹娥街道办事处

                  建设局

                  市场监管局

              陈建夫  交通运输局

              孙卫国  教体局

              徐建栋  卫生局

              杨国权  卫生监督所

后勤组:组长: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成员:吴丽萍  曹娥街道办事处

              厉献花  百官街道办事处

              朱方亮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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