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站、所、中心):
现将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虞安办[2014]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精神,联系自身实际,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虞安办〔2014〕13号
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月下旬以来,我区接连发生致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4月26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崧厦镇浙江越州纸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事故致一人死亡;5月14日下午3时25分左右,经济开发区宝华·家天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事故致一人死亡;5月19日上午4时40分左右,一辆从江苏省驶往道墟镇的解放牌大型货车途径长海公路崧厦镇章黎村地段时与三个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三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影响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形势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排查整治
对重点行业(领域)要迅速、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加大对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改力度,以排查营运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大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车)等重点车辆、治理危险路段、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为重点,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无牌、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建设施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8号)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大对危险性较大、事故易发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工序和环节,如脚手架、隧道施工、起重吊装、起重机械设备拆装、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深基坑等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建筑施工违法行为。工矿企业:要切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8号)要求及全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为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管理、危险工艺安全管理、作业安全规程的建立和落实、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及监护措施落实等情况,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各项工作。
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和爆炸物登记管理。
二、结合季节特点,强化安全监管
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虞安办〔2014〕8号)工作要求,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部署,周密安排,协调联动。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点关注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等恶劣环境因素,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即将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工作人员易心烦气躁、疲劳作业,生产设施、设备易发生故障,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增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落实降温防暑措施,合理调节露天、高温、高空作业的班次,尽量避开和减少烈日作业时间。要加强现场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涉及施工动火、进罐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重物吊装、危化品储藏、危化品装卸运输、检修施工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方面要加强零散压力容器的使用和存放管理,避免因高强度照射引起的温度上升、体积膨胀致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三、关注特殊时段,落实防范措施
当前正值上海亚峰会期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近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既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也要做好各项措施的安排部署及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要切实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虞安办〔2014〕9号)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梳理分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较大事故风险点,确定防控较大事故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牢牢抓住落实安全生产“五大”责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和标准化融合发展“三个不放松”,努力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深入开展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虞安办〔2014〕12号)要求,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文化宣传、安全生产系列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此通知传达至辖(属)区内每家企事业单位,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