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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暨首届农民趣味运动会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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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动员全镇人民崇尚健身,进一步推进我镇体育社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于六月下旬举行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暨首届农民趣味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时间

2014年六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运动会地点

张杰中学

三、组织机构

成立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竞赛裁判、后勤保障三个工作小组(见附件1)。

四、竞赛项目

趣味类:设个人项目、集体项目

1、个人项目

自行车慢骑、袋鼠跳、沙包投准、满载而归(挑担子)、滚滚向前(滚车轮)共五项

2、集体项目

踏石过河、横渡长江(蟹行走)、担水保苗、拔河、穿越时空(钻过呼啦圈)、滚雪球共六项

五、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村(居)具有农村户口(或失土农民非农户口)的村民,经资格审查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7月31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普高与职高生、体育中专生、现役军人)。

3、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队参赛,每个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两个集体项目,一个个人项目的比赛。

4、运动员资格请各代表队严格把关,有争议的事项,由大会组委会裁定。

六、竞赛办法

1、按单项规程的要求组织比赛,运动会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拔河小组预赛及部分项目在第一阶段提前进行(具体项目、比赛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比赛在开闭幕式期间进行。

2、各项比赛的具体办法和规定按各单项竞赛细则执行。

七、名次录取和计分办法

1、趣味项目:个人项目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集体项目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如报名人(队)数仅为八人(队)或不足八人(队),则减一录取,其计分办法不变;如报名人数仅为一人(队),则由大会编排组提前通知改项。

2、各参赛单位实行团体总分排名,排名根据各参赛项目总得分的多少录取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总团体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看第二名,以此类推,取前八名。

八、奖励办法

1、团体奖:授予团体排名前六名的代表队奖牌。

2、集体项目奖:分别授予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代表队奖状,获前三名的代表队队员发给适当奖金。

3、个人项目奖:授予个人项目前六名运动员荣誉证书,获前三名运动员发给适当奖金。

4、代表团设“优秀组织奖”3个、运动员风尚奖每个代表团各一人、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5个,获奖者分别授予奖状或荣誉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1、报名:以各村(居)为单位统一报名,各代表团将梁湖镇农民趣味运动会报名总表和按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填报好参加运动会单项项目的报名表,于2014年5月15日(17:00分)前送大会组委会秘书处镇政府张建强同志处,逾期报名,按日扣代表团团体总分5分。

报名要求:每个代表团按单项竞赛规程要求必须参加趣味运动会的所有项目(五个个人项目、六个集体项目)。

2、报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要求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赛事纪律

为端正赛风,确保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保护各参赛队伍的积极性,制定以下纪律:

1、比赛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事件,须以书面形式或由团长向组委会提出异议,由组委会裁决。

2、对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如围攻、漫骂裁判员、工作人员、罢赛、弃权、打人等,视情节轻重停止比赛或取消该队(人)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重申运动员资格,如有冒名顶替或聘请外援等行为,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该队(人)比赛成绩,如代表团中发现有两队(人)次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团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十一、裁判工作人员

各项目比赛裁判长和主裁判,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抽调。

十二、经费

1、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一切费用自理。

2、裁判工作人员费用及其他会务开支由大会负责。

十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是全面展示我镇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各村(居)位要充分认识举办与参加本次全民运动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为确保本届全民运动会顺利举办,各村(居)要早宣传、早发动、早准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参赛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各村(居)代表队团长必须由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主任担任。

3、认真集训,积极参赛。各参赛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场地,选拔人才,搞好集训,积极参加比赛。

附件:1、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2、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和办法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闻桂珍  王银苗

副主任:高宏杰  吴介月

成  员:张先德  罗国泉  丁亚娟  方海生  孙建灿

朱树明  陈建校  郭殿卿 

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竞赛裁判、后勤保障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高宏杰  吴介月

副组长:方海生  郭殿卿

成  员:王  华  严尧英  陈建文  祝高第  

工作职责:

1、负责确定运动会的具体安排;

2、负责制定运动会的经费预算;

3、负责召集安排有关会议;

4、组织策划开幕式、闭幕式;

5、负责奖牌、奖状、证书的制作;

6、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二、竞赛裁判组

组  长:朱树明  陈建校

副组长:孙建灿  丁亚娟

成  员:孟伟祥  沈  江  张建强  贾良兵

工作职责:

1、负责运动员的资格审调查;

2、负责报名和编制竞赛秩序册;

3、负责聘请落实竞赛裁判员;

4、负责各项竞赛的实施及处理有关竞赛事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罗国泉  张先德

副组长:谢立丰  金建中 

成  员:陆国松  任燕琴  丁桂芳  王纪樟

工作职责:

1、负责开幕式、闭幕式的整队入场;

2、负责竞赛现场的医务保障;

3、负责竞赛现场的安全保卫和车辆停放;

4、负责运动会的宣传工作;

5、负责落实其它相关工作。

 

 

 

 

 

 

 

 

 

 

 

 

 

附件2:

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和办法

 

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确保镇第一届全民运动会开得“热烈、隆重、精彩、圆满”,组委会研究决定,运动会期间所有比赛项目和参赛代表团及所属运动队,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的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1、体育道德风尚奖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一切言行围绕团结、友谊、奋进的主旋律。

(2)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不弄虚作假。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发现问题以正常途径向上汇报,服从组委会裁决。

(3)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不寻衅肇事。

(4)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不酗酒,不吵架斗殴。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注意安全,勤俭节约,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优秀组织奖

(1)认真贯彻“梁湖镇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各项组织工作严密、协调,富有成效。

(2)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积极宣传发动,顺利完成竞赛比赛。

(3)认真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代表团人员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没有发生不道德和违反赛区纪律的行为。

(4)及时完成各项竞赛的组织和小结等工作。

三、评比办法

1、代表团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成员(包括代表团团长)及各组组长投票推荐审定。

2、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各工作机构及各队领队推荐组委会审定。

四、评比名额

1、优秀组织奖体育代表团:评选3个。

2、体育道德风尚奖:每个代表团评选1人(共20人),裁判人员评选5人。

五、奖励

“优秀组织奖”及“体育道德风尚奖”分别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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