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企业:
现将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虞安监[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虞安监〔2014〕8号
上虞区安监局转发《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绍市安监〔2014〕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实施工作。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绍市安监〔2014〕25号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7日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03月27日印发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绍市安监〔2014〕25号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监局,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安监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安监管应急[2009]135号)精神,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
(一)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安监办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由本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对应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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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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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域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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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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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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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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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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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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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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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
□危化 □矿山 □其他 □冶金 □烟花爆竹 □电力 □船舶修造 |
从业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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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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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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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将我单位编制的:
等预案报上,如无不妥,请予备案。
附:1、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 2、应急预案文本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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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