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队、所:
为加强我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促进获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提高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我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现就今年全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工作
(一)严格获证企业年审自查。
各基层所要督促获证企业定期开展年度自查,并按期提交《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年审文件另行下发)。
(二)组织年审企业实地抽查。
结合年审材料初审情况,由局职能科室负责抽取10%的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检查。对风险系数较大的产品、在国家及省级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以及本年度被投诉、举报的企业,重点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检查。
二、强化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各基层所要强化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将本辖区获证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形成对获证企业的闭环管理。按照上级关于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要求,对获证企业生产条件 检查,除职能科室统一安排计划(附件1)外,要按照时间上不重复安排的原则,及时制定本年度本辖区的专项检查计划,并于2月28日前上报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备案,检查结果汇总后按季上报(附件2),确保对辖区内获证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年度不少于2次(原则上上下半年各一次)。
对获证企业开展生产条件专项检查,必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根据需要,也可邀请有资质的审查员或技术专家参加,认真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巡查)表》(附件3),由被检查企业签字确认后归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整改结果作为年审的重要依据。
三、深化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
目前,全区获证企业的分类工作已基本完成(附件4),对于新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分类工作,与该企业的实地核查工作一并实施,并把分类结果及有关材料归档。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应采取信用监管(AA)、责任监管(A)、常态监管(B)、加严监管(C)等不同形式深化分类监管措施,并将根据后续监管的监督检查情况,对企业的分类及相应监管方式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附件下载:(019)证后监管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