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绍兴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纠正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干部作风形象,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系统实际,现就2014年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一系列规定,按照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总体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密切群众联系、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强化执行力建设、完善廉政反腐机制和加强正风肃纪为重点,深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激情、工作效能、服务水平和作风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有激情、敢担当、重实干、守纪律”的建设系统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精致上虞”建设,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二、总体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城乡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作风提升年”活动为保障,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工作举措,优化服务内容,狠抓队伍建设,在联系群众上有新进步,在执行力上有新加强,在干事激情上有新提振,在干部作风上有新面貌,加快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紧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加大问责追究力度
1、构建完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贯彻落实《绍兴市上虞区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工作计划》,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五个一”制度。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把每一项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分管的科室、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单位要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抓好诺廉践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作出廉洁从政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好向中层干部的延伸扩面工作。坚持和完善“三必谈”制度,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结贫思廉”和“扶贫帮困”工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真正做到年初诺廉,年终述廉,自身重廉,日常抓廉。3、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深入推进执行力建设。加强对责任分工任务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等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问题倒逼、计划倒排、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以制度执行、项目推进、工作落实为内容的“三解剖”和规范工程变更、规范行政审批为内容的“两监督”活动,切实加大执行力督查力度,对上级政府部门和局党委重大决策执行不力的效能案件、重点工程推进不肯担责的扯皮行为、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作风典型,明确追究其相关主观责任,并纳入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各类先进考核评比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和举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热情接待群众信访和举报,及时发现各种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决不姑息纵容。加强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善于发现案件线索,加强与有关执法执纪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查办案件合力。重点是一些实名举报的案件,举报线索比较详细、又能形成案件的违纪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到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等要坚决查处。
(二)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绍兴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狠抓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真诚为民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众关系。
1、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积极探索创新服务形式,切实履行职能使命。通过密切联系,同群众建立感情,跟群众学习办法,做群众盼望的事情。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工作理念,下移重心,下沉服务,将服务送达到基层,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企业解困,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基层一线,做到“三服务”:服务发展,为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提供方便、优质、快捷的服务平台;服务群众,深入群众察民情,走村入户解民难,解疑答惑分民忧,架起党群、干群关系连心桥;服务基层,深化“三联系、三走进”制度,完善绿色便民举措,急基层之所急、想基层之所想,为基层排忧解难。2、以行风评议为抓手,进一步提升行风效能建设水平。我局作为45个行风评议重点部门之一,继续在全区基层站所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房管中心、环卫中心、市政中心、测绘中心4个单位参与“全区2014年基层站所评示范”活动;局属住房保障科、建设与公用事业科、行政许可科等3个科室的中层岗位继续参与“区中层岗位评标兵”活动。各基层站所要创新活动载体,优化服务举措,加快标准化建设,出台相关考核细则,推进规范化管理。各科室、单位要以“两问一送”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 组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进企入社,深入了解群众最关注、最紧迫的民生需求和企业在转型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坚持政企联动,着力研究破解,主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
3、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形象。落实从严从紧要求,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环节,坚决查处发生在系统党员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狠刹“牌局”、“酒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请吃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坚决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抓好事后整改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切实抓好“8+2专项整治”和“六项集中行动”,确保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制度,以及会议活动、“三公”经费管理公开等要求落到实处。4、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健全以“大走访”、驻村联户、结对联心、民情通等为载体的工作机制。深化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定期约访接访等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制度健全、制度教育、制度落实”三个抓手,把制度规范贯穿于领导决策、机关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为保障,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坚持立足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的方针,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建设工作实际,努力构建源头防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突出教育效果。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发挥廉政文化对党员干部和群众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一是抓日常教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抓好反腐倡廉日常的宣传教育。结合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抓好党纪政纪条规学习,特别是新党章、《廉政准则》、《党纪条例》等,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以加强宗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为重点,把廉政风险和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到长抓不懈。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通过组织上廉政党课、专家报告会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释理,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营造廉政氛围。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内容相融合,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载体和形式,提高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2、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干部约谈问责机制,对单位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职业生涯不同发展时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重要节点,可能发生、存在或者组织认为需要引起单位或党员干部本人注意的廉洁风险,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采取谈话提醒、书面告知、责令纠错等措施,加强教育和监督,努力实现对可能发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防范、早提醒、早纠正,有效制止不良心态、控制错误苗头、纠正不良行为。积极拓展防控领域,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对房屋权证办理、资质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等环节切实加强预防。加强重点工程监管,切实推进住房、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重点预防工作。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权力运行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及配套制度、廉政准则及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职、重大事项报告、重要岗位轮岗交流等制度规定;抓好“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三个必须”、行政“一把手”“四不直接”、廉洁自律“三必谈”制度的落实。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理分解招标采购、基建、财务、人事等权力,做到科学配置、有效制衡,降低腐败风险。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单位财务审计,落实问题整改。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2、强化责任,有序推进。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与业务管理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创新突破、狠抓落实。同时,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做到任务到位、职责到位、落实到位。要坚持纠、评、建并举,把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团队、廉洁城建结合起来,坚持真学、真查、真改,不断充实内容,创新载体,完善举措,确保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成效体现到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社会效果和群众满意上来。
4、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开门纳谏,通过公布投诉电话、上门走访了解等形式,倾听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平时、着眼于细节,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违反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强与局纪委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全面落实。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