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虞政办发[2014]2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虞政办发〔2014〕233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吸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多起重特大事故惨痛教训,继续深化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粉尘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同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等的安全监管,严格整治各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形势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
全区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涉可燃爆粉尘企业等行业(领域)及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
三、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排查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管理、危险工艺现场管理和事故防范、作业安全规程建立和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和安全设施配备、危险性作业审批及监护等情况;强化对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仪器、设备设施、设计审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及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
(二)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道路交通领域:强化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死亡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企事业接送车辆、农机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理逾期未检的危化品运输车,责令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及时参加检验并接受交通违法处理;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突出整治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运输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四)建筑施工领域:切实加大对危险性较大、事故易发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工序和环节,如脚手架、起重吊装、起重机械设备拆装、高大模板支撑、高大桥梁、深基坑等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建筑施工违法行为;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
(五)消防安全领域:强化对医院、学校、影院、宾馆、饭店、车站、商场、KTV、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城区和中心镇出租房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
(六)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为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处置、储存、使用、运行等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日常维护,大型起重机械作业规程或吊装方案制定和落实以及现场管理、指挥和操作情况;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以及无证使用、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超期未检等非法违法行为。
(七)涉可燃爆粉尘企业领域:重点检查易发生粉尘燃爆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要强化对涉金属类粉尘企业的日常监管;突出对现场通风、除尘及防火防爆安全设备设施落实情况的管理;严格规范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审批;及时整治违反规程操作、现场生产环境恶劣等问题,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违规作业行为。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务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彻底,同时上报大检查活动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
四、检查步骤
(一)第一阶段:自查阶段(9月4日至9月14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下发到所属全部企事业单位,同时,督促所属(辖)企事业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二)第二阶段:检查阶段(9月15日至9月24日)
在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所属(辖)企事业单位及上述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开展全面检查,对发观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
(三)第三阶段:督查阶段(9月20日至9月29日)
由区领导带队,抽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十个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1.第一组:乡镇街道和工矿组
牵头领导:区委副书记、区长王慧琳,副区长王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