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档〔2014〕12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强化对全区档案工作的依法监督,促进2014年全区档案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推进全区档案事业科学有序发展,现将《2014年度全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望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执行。
依据《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有关条款规定,为进一步创新档案行政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有力的档案行政监管制度,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档案局“法治档案、智慧档案、民生档案、平安档案、活力档案”建设和实施“两个推进”发展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强化档案资源安全监管为目标,突出“档案登记备份”、“项目档案管理”和“档案安全保管”等重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档案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依法行政,采取定期执法和专项执法、网络监管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全年重点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执法内容
根据2014年度档案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开展八方面的档案行政执法。
1.档案工作保障机制完善情况。主要对各单位档案工作是否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档案工作经费是否得到有效保障,档案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包括分管领导是否明确,档案干部队伍是否稳定),档案是否集中统一保管以及综合档案室库房、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2.各单位归档范围完善及执行情况。主要对各单位(含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归档范围完善、目录报送、2013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完整齐全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各单位职能科室及挂靠单位的业务材料应归未归、延期归档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3.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施情况。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虞档[2014]7号)要求,对各单位档案登记、数字化成果和业务数据的备份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全年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顺利完成。
4.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情况。依据《档案法》有关条款和虞政办发[2008]28号、虞政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对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登记、验收申请登记、竣工验收和项目档案移交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项目档案未依法进行登记和项目竣工后未进行档案专项验收等情况进行专项执法。
5.民生档案管理情况。配合区人大对涉及民生档案的重点单位开展民生档案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民生档案资源建设、安全保管和利用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6.档案接收移交工作情况。对列入2014年度档案移交计划单位的档案移交进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重点档案移交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
7.行政村(社区)档案工作情况。重点对行政村(社区)年度归档工作完成情况、乡镇街道电子目录中心建设情况以及村民(居民)档案完善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三、执法方法
1.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按照上述执法内容和相关文件精神,在完成2013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室藏档案电子目录录入及其它档案业务工作基础上,在上虞区室藏档案管理系统(http://21.25.217.8/sysck)中认真填写本年度《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于
2.确定检查单位。档案局将对各单位《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室藏系统录入的目录以及完善后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抽查结果,确定行政执法对象,下发2014年行政执法检查文件。未报《档案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总表》和未完成2013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单位列入现场执法必查单位。
3.检查结果反馈。行政执法小组现场检查后形成检查记录并反馈检查情况,对限期整改事项向被检查单位现场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整改期满后进行不同形式的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发出《档案违法通知书》,并将违法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年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档案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