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198号
各中心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3]16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上虞市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29号)文件精神,区中心镇培育办对2013年度各中心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评出一等奖二名:崧厦镇、章镇镇;二等奖一名:丰惠镇;三等奖三名:道墟镇、小越镇、沥海镇。
为鼓励先进、促进发展,奖励额度及使用原则参照虞政办发[2013]92号文件执行。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118号“滨海新城江滨区财政实行封闭运作、自求平衡”的精神,沥海镇的工作奖励由绍兴滨海新城负责实施。
希望以上受奖励单位,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中心镇发展和小城市培育试点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