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夏季是蚊子、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繁殖的高峰季节。为有效预防虫媒传染病传播,做好以夏季急性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农村饮用水监测、食品卫生监督、公共厕所及垃圾收集处等外环境的蚊、蝇、蟑螂消杀等卫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蚊、蝇、蟑螂”消杀工作的领导,要把除“四害”工作与卫生单位(村)创建、达标复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与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按照通知精神,落实好各项消杀工作具体措施,要指定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并组织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地开展消杀工作。
二、加大环境整治
各村、社区,要在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暨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对存在乱摊、乱倒、乱帖“三乱”现象进行重点整治,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1.集中精力整治居民小区(村)、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等公共场所卫生,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及时清除垃圾、“蚊、蝇”孳生地,消除卫生死角。
2.发动居民清除庭院内各种小型积水容器,翻缸倒甏处理蚊蚴(孑孓),室内翻箱倒柜除蟑螂软荚。
3.城建办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做到施工建筑材料不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平整地面坑洼,防止积水生蚊蚴(孑孓)。要及时清除新建工地地下室积水或落实消杀灭措施,防制蚊蚴(孑孓)生长繁殖。
4.农办要做好辖区内河道的清淤、清场工作,清除蚊、蝇孳生地。
5.环卫站做好公厕保洁和垃圾箱(房)的卫生管理,贮粪池粪便不溢满,实行无害化处理,垃圾及时清运。同时,对村内河道、单位内的喷泉池组织一次清淤、清垃圾工作,控制蚊子、苍蝇孳生。
三、加强食品卫生监管
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能,履行好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集镇、村(社区)的饮食摊点、集贸市场、建筑工地、露天供餐点、中小学校(幼儿园)、部门单位的食堂进行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防蝇设施。
四、进行药物消杀
各村、社区和单位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蚊、蝇、蟑螂药物喷洒投放工作。喷洒投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每月逢10日各喷洒蚊、蝇药物一次,灭蟑投药时间为6月20日。镇环卫站在对集镇公厕、垃圾箱(房)做好保洁工作的基础上,增加蚊、蝇药物喷洒频度。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领“灭蚊、灭蝇、灭蟑”需用药物地点:崧厦镇社会事务办213室,联系电话:82061291,药物领取时间:6月11日—6月13日三天。
请各村、社区、单位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药物,做到药物专人保管,专人喷洒,确保居住环境安全卫生。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