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2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1日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1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4〕110号)精神,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计量工作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技术保障,是科技创新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技术支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计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做好计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面推进“四个上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四个上虞”的总体要求,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为重点,不断夯实计量基础,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监督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计量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转型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和先行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技创新。紧扣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集聚区相关产业领域和民生需求等,加强计量检测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测试机构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联建共用,发挥计量测试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基础作用。
2.坚持企业主体。着力强化企业计量主体意识、主责意识和主动意识,自觉加大计量工作投入力度,学习先进计量技术和管理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3.坚持重点监管。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开展计量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和预警处置,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健康安全。
4.坚持政府推动。突出政府对计量工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市场引导、政策激励、重点监管”的推进机制。
(三)总体目标(至2020年)
1.计量总体水平全面提高。逐步建立起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等为依托,技术机构为桥梁的计量创新、应用、推广体系,建成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量值溯源体系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覆盖全区各主要产业、重点领域,计量工作达到绍兴市先进水平。
2.计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计量检测服务机构基本建成覆盖全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全区95%的量值传递和溯源需求,全区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以上,计量授权检定和校准项目150项以上,计量检测服务能力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
3.企业计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完善企业测量(计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建立符合法定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建立计量研发管理平台企业2家以上,推动企业产品升级和精细化管理,实现能耗物耗下降、产品质量提高的目标。
4.计量惠民作用不断凸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用三源”、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分光光度计和大气粉尘采样器等九类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6%以上,定量包装产(商)品计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单位达到250家以上,诚信计量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5.能源计量管理作用有效发挥。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8%以上,实施省级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3个以上,省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达到20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加快形成以区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建立资源共享的计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柱产业发展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计量检测服务。加快建设涉及民生保障、公共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一步提升计量标准装置水平和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能力。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行为,提高计量技术水平。
(二)加强工业计量工作。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推广先进计量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健全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分类指导制度,推进大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帮助中小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推行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指导帮助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计量保证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在产品质量把关中的基础作用。
(三)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全面推行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活动,引导用能单位配齐、管好能源计量器具,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对能源计量准确性的需求。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在重点用能单位推广应用先进的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加强能源计量专项执法检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合格率、数据准确率达到规定要求,严厉查处能源计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提高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将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对全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在用电子计价秤实行免费检定。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量、过度包装、农资和农产品交易区的监督管理,加大燃油加油机、电子计价秤、大型电子计价秤等领域的计量作弊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产品质量和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计量技术研究,积极创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参与制定国家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推进计量器具新产品研制开发。加强计量技术应用研究,及时参与研究和开发食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急需的测量方法。加强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将计量科研项目成果应用于产业发展和政府监管等领域。
(六)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准则,自觉规范计量行为。深入开展“推进诚信计量、构建和谐城乡”为主题的计量惠民行动。强化诚信计量监督,将诚信计量情况纳入企业征信范围,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情况公开、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诚信计量监督的渠道。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努力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计量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将计量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本地区的计量工作。建立全区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区质监局要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域计量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区域计量工作的综合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计量管理工作。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建立完善计量管理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本企业计量管理工作。
(二)健全计量体制机制。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激励政策等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建立重点民生领域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示制度、计量重点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和分析评估机制、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等。
(三)强化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对计量工作的经费投入,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和保障。要根据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逐年分批将医疗卫生单位“医用三源”、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等强制检定项目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实行免费检定,切实减轻企业和各方面负担。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重点支持参与制定计量技术规范和研制计量标准装置等,引导企业加大对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财政资助、行业和企业多方投入、共同支持计量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将紧缺的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列入我区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优势,通过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培训,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加强注册计量师、注册计量考评员队伍建设,提高计量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利用各级计量学(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人力资源,壮大计量服务人才队伍。
(五)加大计量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技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表彰计量工作突出的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科技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免费检测、现场咨询、走进实验室等多种方式,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公众关心的计量工作氛围。
本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计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工作职责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计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及相关工作职责
一、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吴志育
副召集人:蔡建红(区质监局)
潘建青(区府办)
成员: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渔牧局、文广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安监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建管局、粮食局、供销总社、气象局、供电局、水务集团、交通集团、区天然气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陆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负责人自然更替。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全区计量工作。
1.研究制定计量发展计划,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相关政策配套管理办法;
2.贯彻落实各级计量工作任务,指导、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计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整合全区相关行业计量资源,协调解决计量工作推进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开展计量重点工作的总结、评比、表彰和重点项目的审批工作;
5.统筹安排开展计量工作与活动所需经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在联席会议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
1.提出全区计量工作方案和计划;
2.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各项部署;
3.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和督办;
4.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与政策,确保国家、省、市计量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与措施在本部门、本系统得以实施;
2.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本部门和所属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络员;
3.研究形成本部门、本系统推进和实施计量工作的方案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取得实质性成效;
4.完善政策措施,把推进和实施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列入本部门(单位)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科技进步、项目管理、人才培养、各类创优评优等相关工作,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和奖励力度;
5.加强对本行业有关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6.加强业务归口的行业协会、科研检测机构、计量技术组织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和计量工作,建立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在推进和实施计量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7.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表彰先进经验与典型,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8.按时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