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市上虞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虞普法办〔2014〕6号
关于开展“五水共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的实施意见
区直属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和区委区政府“抓实四大工程、推进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水共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4〕3号)和市普法办《关于开展“五水共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绍市普法办〔2014〕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开展“五水共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规章。大力加强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关于“重构重建”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关于抓好四大工程建设方面政策规章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参与“五水共治”、“重构重建”工作的法治氛围。
(二)深入宣传与治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气象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意识。
(三)大力学习宣传调整经济结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科技进步、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自觉性,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信访、投诉、调解、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重点
(一)开展分类宣传
1、以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习宣传。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将“五水共治”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的重点内容。通过法制讲座、学习论坛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公务员进行“五水共治”、“重构重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提高对治水工作的共识。
2、以增强诚信守法、依法排污意识为重点,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学习宣传。围绕治水护水,根据企(事)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五水共治”、“重构重建”法律知识学习计划。对国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加强民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帮助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熟悉掌握与“五水共治”、“重建重构”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3、以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观念为重点,加强农民的学习宣传。在农村党员远程平台开设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专题,以农村“两委”干部、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轮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针对不同地区农民群众的不同需求,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开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