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市上虞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虞普法办〔2014〕3号
关于印发《开展“平安和谐”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现将《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请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的做法和成效,请于年2月25日前报区普法办。
联系人:陈述琦、袁宇,联系电话:82509613、82509615
电子邮箱:512556549@qq.com
绍兴市上虞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
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根据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4〕1号)、《关于印发<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普法办〔2014〕1号)要求,对我区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活动从1月下旬开始,到2月底结束。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中对平安中国建设、“枫桥经验”、“平安绍兴”、“法治绍兴”的新要求,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2.深入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环境治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深入宣传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问题,广泛开展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各类侵犯财产、人身安全等典型案件的宣传,大力普及防盗抢、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4. 深入宣传《公司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与企业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5. 深入宣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人员在春节期间开展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活动情况;广泛宣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群防群治和志愿服务等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主要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