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发改价〔2014〕61号
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郊花园”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价服〔2005〕80号),对照上虞市发展计划局和建设局《关于印发〈上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虞计物〔2005〕62号)规定,通过对西郊花园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考评,参照周边物业收费标准,现将西郊花园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 高层住宅物业中准价1.00元/平方米·月,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20%。
2. 高层住宅物业电梯运行电费按实另行向业主分摊。
3. 物业服务费计收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4. 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费30元/个·月。
二、收费标准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
三、以上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