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浙公局函[2013]65号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市人社复[2013]55、69号文件精神,屠月玲等71位同志录用后,试用期一年已满,现经用人单位考核,决定按期转正定级(有关定级和非领导职务的任职,由各单位按规定办理)。具体单位及名单如下:
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志办) 屠月玲
区法院 朱淇淇 潘洁颖 姚泽民 郑超超
毛利湧 朱淑萍 章 荻
区检察院 阮德锋 胡菁菁 吴志灵
区红十字会 陈李萍
区档案馆(局)丁柳颖
区财政局 黄 萍
区发改局 金 艳
区司法局 俞国锋 杭佳妮
区粮食局 陈 坤
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罗 滢 何 灿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 陈 婕
区卫生监督所 郑柏泉 夏筱君 赵文斌
区环保局 叶丹青
区环境监察大队 夏赛霖 任杭辉 孙杰波
李筱筱
区供销合作总社 王梦月
区能源监察大队 戚瑾瑾 朱斐斐
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林璧辉
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唐巧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郑天驹 张 瑜
区城调队 朱佳玲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丁李伟 孙竹芸 冯 枫
杜海燕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厉 莉 高 垒
区风景旅游局 虞子平 龚吉丹
道墟镇 姚添琼 徐桂芳
章镇镇 丁 洪 王青云 王华江
陈溪乡 夏浙栋
丁宅乡 谢 芳
丰惠镇 李飞浩 单剑平
梁湖镇 王楚锋
小越镇 何英君 潘泽亮
谢塘镇 赵菲菲
沥海镇 严金娣
以上同志任职定级时间从2014年9月算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陈韩艳
池一民 糜子春 刘江杰 唐婷娜 顾祎君
徐 晨 宋乐丹 袁晓阳 俞圣路 章佳颖
石玛丽
以上同志任职定级时间从2014年10月算起。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