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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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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加强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登记,配合做好全区“控违拆违”和“一户多宅”整治工作,避免重大“漏管、失管”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汤浦”总体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新居民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排查登记,准确掌握信息底数,全面提升我镇治安管理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二、行动时间及安排

    本次行动自2015年1月10号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月10日至春节放假前,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主要做好政策宣传、年终关爱、走访调研等工作,重点做好对在库新居民(出租房屋)的信息核对注销和重点区域的摸排,研究部署大排查行动计划,为节后大排查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从春节放假后至6月底,为全面排查,清仓见底阶段。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地毯式排查登记,彻底摸清新居民(出租房屋)信息底数,重点推进出租房屋上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措施

    1、开展全方位宣传,着力营造良好氛围。镇新居民事务所趁年底前,抓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知晓的良好氛围。一是借助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利用网络、标语、口号等形式,持续对《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宣传;二是结合年终各类关爱活动进行宣传。要抓好节前新居民返乡和节后新居民返城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一些年终关爱服务和留守人员联欢晚会等活动,借活动之机开展相关政策宣传。三是通过上门服务进行宣传。多开展一些上门走访,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同时,通过发放小礼品和告知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和新居民的主动申报意识。四是结合全镇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抓住全镇“控违拆违”和“一户多宅”整治工作的各个阶段,适时开展一些出租房屋相关政策宣传,切实提升出租房东的管理责任意识。

    2、加强网格化排查,彻底摸清信息底数。镇新居民事务所、派出所齐心协力,抓住节后新居民返城高峰期,发动各方力量,对本辖区范围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新居民和出租房屋底数。一是组织开展好网格化大排查。要按照网格划分原则,以新居民专、协管员和派出所辖区民警为主要力量,会同社区干部、治保主任、物业保安等人员,分片分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重点排查新居民聚集的上下街、老街、村老台门、老宅等区域,以及居民自建房屋、童装城宿舍及单身公寓等对象,发现未登记的出租房屋,及时进行登记建档,并与房东签订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责任书、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租住人员的信息核查,充分利用移动终端,切实加强信息查验,严格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工作要求,做好信息的登记和注销,同时要注重住址、单位等信息的变更,确保人户、人企信息一致。二是注重对在库数据的核对清理。随着违章建筑的大量拆除和年底新居民返乡高峰期,网格专管区要在排查开始前,加强对在库新居民和出租房屋信息的核对清理,统一将企业单位、工地等新居民名册和村居(社区)在库出租房屋名册发放给各专、协管员,逐户上门核对,及时注销清理。发现房屋已被拆除或不再出租的,经与房东核实后,立即报事务所注销,发现出租房屋原登记信息有误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三是加强对出租房屋和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告知、签订责任状等方式,不断强化对企业主、房屋出租人及出租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要特别加强对出租房屋内部用火、用电、用气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危害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3、实施区域化整治,有效提升治安水平。派出所要组织好各辖区民、协警,积极参与本次集中排查,同时,要强化对辖区内重点区域的清查整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提升辖区治安管控水平。一是做好高危人员管控。凡在集中排查走访时,发现身份不明、居无定所或群众反响恶劣的人员,统一纳入高位人口列管;对有前科劣迹的人员,要统一梳理后,进行重点跟踪排查,准确掌握其居住和活动情况,挖掘掌握部分线索。二是切实加强对重点复杂部位的治安清查。结合“雷霆”行动,加强对辖区内歌舞娱乐、美容美发、洗浴休闲等服务场所的治安清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人员;要注重对网吧、工地、矿台、窑厂等人员变动频繁、安全事故高发部位的排查,及时堵塞登记漏洞;要组织专人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轮流巡查,切实增强治安防控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条例》和《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新居民事务所要注重情报线索的收集,对新居民专、协管员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和可疑人员,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深入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出租房东和企业主的管理职责,对坚决不配合排查登记的房东和业主,要严肃依法作出处理,切实增强登记意识,落实社会主体管理职责。

    4、落实长效化措施,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新居民事务所,结合本次新居民(出租房屋)集中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出租房屋基础台账资料,逐步推进出租房屋上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出租房屋基础台账资料。严格按照“一户一档”的工作要求,准确填写出租房屋基本情况表、承租人员情况表,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建好台账,做到资料齐全,信息准确。二是建立定期走访制度。严格要求各责任区专协管员,按照滚动上门摸排的要求,每个月对辖区出租房屋完成一遍走访摸排,做好人员变动和走访情况记录,并在档案中进行更新完善。三是健全出租房屋信息互通机制。通过直接函告、定期会商等方式,切实加强与建设、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对排查出来的涉及违章建筑、涉嫌传销和非法行医等情况的出租房,及时反馈给各职能部门处理,进一步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四是开展对出租房屋的分层次管理。新居民事务所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梳理出一批群租房以及租住人员相对复杂、人员变动比较频繁的出租房屋,落实专管员重点进行监管,提高上门摸排频率,提高管理针对性。五是扎实推进出租房屋上牌工作。新居民事务所通过本次排查,彻底掌握本辖区出租房屋情况,并配合区局做好出租房屋上牌工作,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将会同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全区出租房屋进行统一编码和上牌管理,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居民事务所充分认识开展春季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将本次活动作为2015年开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全年工作打好基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详细制订活动方案,科学安排实施步骤,确保专项活动有序推进。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节前,新居民事务所将摸排走访情况表和详细排查行动方案报区局督查科,节后按月报送排查行动进度表,详见附件。

    2、统筹相关工作。新居民事务所以本次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所所协作,积极发动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好本次活动。要与区“控违拆违”、“一户多宅”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各办线相互协作,统筹安排,合力推进。要结合活动,广泛进行宣传,切实增强房屋出租人和租住人员的主动申报意识,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活动期间,要注重信息报送,按时报送活动相关信息和各项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与典型做法。

    3、严格监督考核。新居民事务所和派出所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分管副所长要亲自参与排查,详细掌握活动进展情况,落实具体考核措施,对排查工作滞后的村居(社区)和专、协管员,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按期完成排查任务。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将会同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各新居民事务所和派出所活动情况加强监督与稽查考核,制订专门考核办法,对考核优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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