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上虞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卫生
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民主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现就加强卫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管理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政治、决策、用人、财经、廉政和法律监督管理,逐步实现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 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干部“事权、人权、财权”运用的规范和监督,要建立和完善议事规则,凡涉及方针政策性的大事,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必须坚持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并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
3.实行干部年度总结、报告。局管干部每年要写出年度总结,如实报告本年度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采取会议与书面述职述廉相结合的方法,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接受干部群众的民主评议,其结果作为局管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管干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4.深化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实施任内审计和离任审计,一般单位主要领导任期满三年应当审计一次,任期内办理提任、调任、免职、辞职等事项的,应当进行离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并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并书面报告整改结果。
5.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道德法纪教育,用正反典型进行激励和警示,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组织进行综合素质和管理知识培训,培训学习情况作为局管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6.完善干部选拨任用。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新提任干部试用制,新提任局管干部试用期一年。规范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重要中层岗位任前审核制度,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新任命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财务科长、总务(基建、后勤)科长、设备科长和药剂科长前需报卫生局审核,批复同意后才能任用(实行竞聘上岗的,经单位资格初审,竞聘前需报卫生局审核同意)。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单位现任副职兼任,任前报市卫生局审核同意。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院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在增设或调整院务委员(非局管干部)前需报卫生局审核同意。
7. 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任期考察工作,实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考察,掌握领导班子集体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团结协调、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品德、领导能力、创业精神、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情况。对新提拔的试用期干部、主要领导变动或调整职数较多的单位领导班子,适时开展跟踪考察。严格规范任职试用期满干部的考察工作,认真做好考察结果反馈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促进干部考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8.实行局管干部和重要岗位任职交流。局管领导干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任职交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重要岗位的中层正职,原则上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要在单位内部进行任职交流,在本单位任职交流有困难的,提交局党委在系统内进行交流。凡交流的干部必须办理任免职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职及办理调动手续,不服从者就地免职。坚持干部能上能下,对履职不力或工作失职的局管干部,依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制。
9.建立医疗卫生单位后备干部制度。严格掌握后备干部标准,规范后备干部选拔,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从加强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入手,实行动态管理,把年轻有为、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才提拔到管理岗位上来,在全系统形成合理的干部梯队。
附件:任(竞聘)前审核表
二○
主题词:干部 监督管理 意见
任(竞聘) 前 审 核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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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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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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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命(竞聘)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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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中层 □医疗卫生单位工会主席 □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院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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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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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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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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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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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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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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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毕业专业及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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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毕业专业及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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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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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情 况 |
称谓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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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局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