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推广春节期间火源管控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全区火源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二、整治范围
百横公路沿线(西起一号桥,东至驿亭镇虎岙交界),南山陵园、金家岙、外严等坟墓密集区域,各乡镇街道坟墓集中区域沿线,风景旅游景点等森林消防重点区域。
三、工作任务
百横公路沿线(西起一号桥,东至驿亭镇虎岙交界),南山陵园、金家岙、外严等坟墓密集区域整治工作由农林渔牧局总牵头,公安局、民政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百官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
有森林消防任务、存在森林消防安全隐患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管辖、因地制宜原则,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当地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力量,以火源管控检查站为平台,实行班子领导包片,村干部包山头,检查站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开展整治工作,并根据当地实际,适时延长整治时间。
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区政府成立区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区行动。由徐耘副区长任组长,农林渔牧局局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公安局、民政局、农林渔牧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森林公安局,由农林渔牧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成立由森林消防第一行政责任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整治行动。
2.强化协同配合。各参与成员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上下联动,统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3.按时开展行动。参与百横公路沿线集中整治行动的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派出工作人员、执法车辆参加行动,于
4.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将行动战果表及时上报至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1.百横公路沿线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2.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清明节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战果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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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横公路沿线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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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任务 |
责任单位 |
参与单位和人员 |
工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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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 |
区森林消防临时指挥部办公室 |
森林消防临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
统筹协调百横公路沿线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有关工作,包括工作协调、通告发布、媒体宣传、信息平台短信提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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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沿线摊点整治、查处 |
安监局 公安局 城管执法局 市场监管局 |
安监局危化科2人,1辆公务车,联系人:王学江 联系电话:13567561012 公安局治安大队2人,1辆公务车,联系人:张锡锋 联系电话:13588528797 市场监管局,4人,1辆公务车,徐智荣 ;联系电话:13967536877 城管执法局,8人,2辆公务车,联系人:王文江, 联系电话:13575526617 |
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对烟花爆竹、香烛纸钱、取火工具等摊点、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对超范围经营的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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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维持 |
公安局交警大队 |
公安局交警大队20人,联系人:许建法,联系电话:13505855068 |
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持,保障整治区域森林消防交通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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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陵园火源管控 |
民政局 |
民政局(10人),联系人:姚国潮 联系电话:13758523970 农林渔牧局森林公安局2人,1辆执法车,联系人:成兴法, 联系电话:15355501778 公安局百官派出所3人,1辆执法车,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13967534574 |
1.在“南山陵园”设立野外火源管控临时检查站。开展检查,并对携带烟花爆竹的,进行劝说。2.检查祭祀人员有无携带烟花爆竹、蜡烛、纸钱及取火工具,对携带烟花爆竹的,一律给予收缴处理,暂为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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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岙火源管控 |
百官街道办事处 |
百官街道(村15人、街道5 人),联系人:沈虹琳:联系电话:13819571233 区农林渔牧局森林公安局2人,1辆执法车,联系人:成兴法, 联系电话:15355501778 区公安局百官派出所3人,1辆执法车,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13967534574 |
1.在金家岙设立野外火源管控临时检查站,负责金家岙及周边坟墓密集区域的火源管控。2.检查祭祀人员有无携带烟花爆竹、蜡烛、纸钱及取火工具,对携带烟花爆竹的,一律给予收缴处理,暂为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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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严火源管控 |
百官街道办事处 |
百官街道(村15人、街道5 人),联系人:沈虹琳, 联系电话:13819571233 区农林渔牧局森林公安局2人,1辆执法车,联系人:成兴法, 联系电话:15355501778 区公安局百官派出所3人,1辆执法车,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13967534574 |
1.在外严设立野外火源管控临时检查站,负责外严及周边坟墓密集区域的火源管控。2.检查祭祀人员有无携带烟花爆竹、蜡烛、纸钱及取火工具,对携带烟花爆竹的,一律给予收缴处理,暂为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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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参与单位由相关领导带队于4月5日(清明节)上午6:20在区森林公安局集合,地址:百官街道路东工业园区百谢路339号(浙江自立股份公司对面)。 | |||
附件2:
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农林渔牧局:负责做好全区森林消防监管工作,积极发挥好区委、区政府参谋作用,制订完善各项政策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森林消防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火源管理、队伍装备建设、火灾扑救等各项森林消防措施执行的监管落实工作。
2、区公安局:负责百官区域百横线整治区域交通、治安工作,协调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百官派出所及乡镇派出所,落实相应警力参与百横线及各乡镇街道整治工作,负责查处防碍火源检查工作的违法行为。
3、区安监局:负责查处百横线整治区域沿线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摊位,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整治点非法经营的查处工作。
4、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查处百横线沿线非法经营摊位,配合各乡镇开展属地整治行动。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查处百横线沿线非法经营摊位,指导协调乡镇派驻机构参与乡镇街道整治工作。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百横线及南山陵园森林消防宣传和上坟火源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南山陵园火源检查站工作。
7、区民宗局:负责落实全区庙宇等宗教场所周围林区的火源管控措施,安排专人对重点宗教场所的用火行为进行监督。
8、区旅游局:负责全区三A以上林区景点的火源管控工作。
9、区广电总台:负责做好清明森林消防媒体宣传工作,将区政府通告有关上坟禁火和违规处罚的规定进行连续宣传报道,滚动相关内容,提醒广大民众禁止带火种上山。
10、区教体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校中开展“五个一”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小手控大手”作用。
1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火源管控工作并及时报送行动战果。
附件3:
清明节森林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战果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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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情 次 数 |
火 灾 次 数 |
宣传教育 |
火源管控 |
专项打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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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信息 条, 传单 份, 劝导 人次, 新闻媒体宣传 次等。 |
出动管护人员 人次, 制止违规用火 次, 收缴祭祀用品 吨, 送出鲜花 支, 设立检查站 个, 投入人数 人等。 |
出动警力 人数, 车辆 车次, 查处火案 起, 处理 人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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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各乡镇街道于4月4日、5日、6日每天17时之前将统计表盖章后传真至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传真号码:82139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