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深入开展“三实”信息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虞区深入开展“三实”信息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平安上虞”建设,经研究决定,自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作为破解基层基础建设难题,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来抓,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为主、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作用,依托社区(村)和基层组织,全面开展“三实”信息排查采集活动,着力解决人、房、业等基础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对治安信息要素的管控能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为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党政决策、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基础信息大采集作为重要载体和突破口,推动“二维码管理”集中应用,采取“边采集、边纠错、边录入、边管控”,重点数据集中采集和日常工作数据纠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信息采集率、准确率、鲜活度。具体要达到“五个到位”的目标:
(一)标准地址建设到位。严格按照标准地址命名规则的要求,全面梳理、核准已建每个建筑物的标准地址和虚拟房屋,准确率达到100%;对新建标准地址采集率、虚拟房屋建房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居住出租房屋标准地址和警务工作平台居住出租房屋标准地址的一致率达100%。
(二)实有人口登记到位。流动人口登记率、信息准确率(注销率、人户一致率)、录入准确率分别达到85%、75%、100%;户籍人口信息关联入户率达到75%,信息准确率达到100%。
(三)实有房屋采集到位。在实有房屋中突出居住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房屋信息采集,居住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住宿单位二维码管理率达到95%,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达到95%。
(四)实有单位管理到位。辖区内危管单位、场所(歌舞娱乐、电子游艺、桑拿、美容美发、休闲足浴、网吧、棋牌室)及特业(旅馆、典当、印章)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均达到95%,二维码管理率达到95%;旅馆业住宿人员“四实率”达到90%,网吧上网人员登记率达到90%;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率达95%、准确率达到100%。
(五)重点人员管控到位。社区矫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信访重点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重点人员的信息采集率达100%,管控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涉维、涉藏人员采集率达100%,管控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集中采录阶段(
(三)检查总结阶段(
四、工作职责
成立区“三实”信息排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民政、人力社保、建设、规划、国土、新居民服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三实”信息排查活动的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专门召开派出所民警、政法干部、村居干部及专管员等人员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做好发动工作。要加强督查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干部根据本村(社区)人口基数,确定1至2名联络员,协助配合民警做好本村(社区)内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的采集与上报。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必要经费和装备的落实。
区公安局:作为全区“三实”信息排查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发动全局民警以派出所为主体,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各社区(村)、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协助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排查采集,并负责做好信息实时录入工作,对采集的信息质量实行严格把关。
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发动专管员、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采集工作,摸清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住宿单位实现二维码管理。
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特点,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推进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三实”信息排查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公安部门为主导,其他部门各司其职,从组织部署、后勤保障、目标进度、采集质量、工作责任等方面抓好落实,努力实现信息全采集、事态全掌握、管理全覆盖、服务全方位。
(二)抓好结合,讲究方法。要将“三实”信息排查采集同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区人力社保局与区公安局要加强数据交流共享,避免重复工作。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排查活动的重要环节,深入村(社区、企业)进行面对面地宣传,广泛动员群众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积极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根据辖区群众的作息规律,通过错时上门、预约上门、发联系卡等形式,逐房、逐户、逐人开展采集核查。
(三)加强督导,落实奖惩。按照“谁主管、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以全程跟踪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强化信息质量监督,实行工作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完成任务或质量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对故意弄虚作假,采录虚假信息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