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5〕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区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巩固提升前一阶段“四边三化”工作成果,根据《浙江省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绍兴市深化“四边三化”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四个上虞”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深化“四边三化”行动,切实推进“811”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质量需求,为建设美丽上虞、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公路边(边界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0米,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县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其他农村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米)、铁路边(边界为铁路线路向外100米)、河边(边界为堤岸及护堤地)、山边影响环境面貌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四边三化”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四边区域”成为展示生态上虞、“两美上虞”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和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提高。
(二)具体目标
公路边:国省道公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到2017年达到96%以上,到2020年达到98%,平均单侧绿化宽度原则上不小于15米;县道公路两侧可绿化路段绿化率到2017年达到50%以上,到2020年达到70%以上,平均单侧绿化宽度原则上不小于5米。
铁路边:铁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到2017年达到96%以上;到2020年达到98%以上。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15米以上。
河边:到2017年,全面消除垃圾河、黑河、臭河,清除河岸违法建筑。主要河道两岸宜林地段绿化率到2017年达到96%以上,到2020年达到98%以上;县级以上河道两岸宜林地段绿化率到2017年达到50%以上,到2020年达到70%以上。
山边:国省道公路、铁路、主要河道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治理率到2017年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公路、河道和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治理率到2017年达到60%以上,到2020年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公路边“三化”工作。继续以种植绿化和垃圾清理、违法建筑清理、违法广告清理为重点,分步骤推进县级公路“三化”工作,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鼓励推进乡村公路“三化”工作。抓好城乡交接地段、入城口、互通区、服务区等公路沿线重点区域“三化”工作。加强公路沿线整体景观设计,做好广告牌规范、村庄立面整治等工作。建立完善公路边“三化”长效机制。选择一条高速公路和一条国省道公路(或者县道公路)作为美丽生态示范公路,树立一批精品路段样板。
(二)深化铁路边“三化”工作。以沿线种植绿化、垃圾堆场和违章建筑清理为重点,建立健全铁路边“三化”长效机制,重点巩固提升铁路沿线“三化”成果,加强典型示范,建立铁路沿线绿化林带示范区,打造样板示范路。
(三)深化河边“三化”工作。结合“五水共治”,坚持水岸同治,全面推进河边三化,把整治范围扩大到所有河道。全面推进河道长效保洁监管。结合垃圾河、黑臭河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切实加强城乡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实施清水河道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大河流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河道边绿化工作。加强典型示范,打造一批样板河道。
(四)推进山边“三化”工作。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山体林相改造为重点,全面加强山边“三化”。建立健全已治理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分步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编制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矿权和划定矿区范围。严格执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按照“应建必建”的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对荒芜低效经济林、疏林地、荒山荒地、火烧和病虫害迹地、开垦地、裸露山体等的改造和提升。采取“新造、补植、改造、封育”等措施,实施山体林相改造,逐步形成多林种、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林相结构,全面推行绿色生态节地葬法。
(五)深化城边、村边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摆的专项整治,规范城区日常秩序。加强城区穿城铁路、高架两侧的防护绿化建设。深入推进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垃圾统一收集处置体系。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加强交通干线沿线村庄立面整治和景观设计。大力种植乔木和乡土树种,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交通沿线村庄绿化格局。全面开展景区内外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旅游景区整体环境面貌。
(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将“四边三化”行动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四边区域”保洁管理和宣传力度。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河道保洁机制和绿化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举,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
四、工作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4月)
区生态办牵头制定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实施本辖区内具体的整治方案。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5月—2017年12月)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长效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接受市生态办考核,并由区生态办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四边三化”行动进行督查考核。
(三)全面深化阶段(2018年1月—2020年9月)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持续深化“四边三化”工作,完成深化“四边三化”各项目标任务。
(四)考评总结阶段(2020年10月—12月)
区生态办会同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接受省、市生态办的全面考核验收。并对全区“四边三化”完成情况和长效管理机制进行总结和推广。
五、工作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四边三化”工作作为生态上虞、“两美上虞”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对辖区内“四边三化”行动负总责、抓落实。区生态办负责组织协调“四边三化”行动,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边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河道综合治理、河道保洁和河道非法采砂查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负责指导矿山整治与复绿工作。区农办负责指导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市容整治和绿化管理工作。区农林渔牧局负责指导“四边区域”的绿化工作。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四边区域”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区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内外的“三化”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道路两侧马路市场、违章建筑及非法广告牌整治。区爱卫办要把“四边三化”工作纳入卫生城市考核内容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加强要素保障。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对“四边三化”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全面建立以区、乡(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分级负担的农村环卫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出资出力支持“四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采取征用、租用、结构调整、依法流转、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落实“四边三化”绿化用地。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将把“四边三化”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生态建设考核,强化对“四边三化”行动的督促检查。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区环保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向区生态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生态办要将情况汇总后报送区委、区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每年要对“四边三化”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通报结果。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四边三化”行动的良好氛围。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党团员和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四边三化”行动。要建立基层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群众共同参与的“四边三化”环境卫生巡查机制。要大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的先进典型,曝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引导人们积极投身“四边三化”行动,共同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