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单位:
为巩固“三河”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2015年“三河”治理工作,彻底改善河道水域水环境;根据绍兴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5〕41号)、上虞区《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区委办〔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经乡党委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彻底清除河道内各类垃圾、漂浮物、障碍物及河岸各类垃圾、违障,有效解决去年垃圾河治理中摸排不够到位、治理质量不够高、长效管理不够落实等突出问题,实现河道水环境常态整洁、美观,并凝聚人心营造强大的治水氛围,为今年进一步提升“河长制”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时间
2015年3月下旬至6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1.彻底清除垃圾。做到河道内无垃圾、病死动物、水葫芦等漂浮物,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无垃圾、病死动物。
2.彻底清除河障。做到河道内无违法拦河坝、废弃箔桩、禁养区网箱、围栏养殖设施等障碍物;河道内无明显淤积。
3.彻底拆除违障。结合“三改一拆”全面拆除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4.全面落实长效。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做到河道长效保洁。
四、实施步骤
1.全面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
根据上级要求、派驻我乡的“深化垃圾河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督导组督促要求,于3月31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全面发动;确定我乡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分解,明确时间、目标和要求。各行政村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百日攻坚行动,做好党员干部表率,带动企业、群众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2.全面踏河普查阶段(4月10日前)
我乡将成立以片长牵头,有联村干部及“村级河长”配合的河道普查队伍,实地踏勘各村域内每一条河道(包括农村小沟、小渠、池塘),全面摸清每一条河道的现状及污染源情况,全面建立“一河一档”,每一条河道调查情况(见附件1)需经“片河长”、“村级河长”分别签字,并作为先进评比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切实做到村域内摸排不留“盲河”、死角。要严格按照省“三河”界定标准,正确判定河道问题属性,全面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并分别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见附件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村要及时汇总“三河”基本情况,报乡河长办备案。
3.全面深化治理阶段(6月30日前)
各行政村要集中力量打好深化垃圾河治理“歼灭战”,在治理过程中,注重与企业、村民的联动整治,注重与村庄环境整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的联动整治。要在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河道及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垃圾、漂浮物、违法拦河坝、废弃箔桩、禁养区网箱、围栏养殖设施等的清理工作;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4.全面验收阶段(7月31日前)
验收方式将以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听取意见为主,查阅资料为辅。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省市区“三河”治理验收标准(验收表及验收标准分别见附件3、6),逐级抓好验收工作,7月10前乡职能办公室将会同督导组分别对各村河道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将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报区治水办、河长办备案,并作为先进评比和责任追究的依据。7月20日前,区治水办、河长办将全面完成对我乡各河道的抽查验收工作,抽验比例将在50%以上,并在区级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月31日前,迎接绍兴市水城办对我区垃圾河整治情况的抽查验收。
5.全面长效管理阶段(常态化)
各行政村要在4月10日前,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沿岸垃圾收集处理及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做到每条河道都有“河长”和“保洁员”,都设置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建立保洁、巡查和监管机制。要强化落实“周巡查、月检查、双月考核、季度督查”常态化机制,其中,乡级“河长”要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要一天一巡查,“保洁员”要常态化保洁,并认真做好河长巡查记录和保洁员日志记录,切实做到“垃圾河”深化治理一条,成效巩固一条。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决定成立由谢文权书记为组长,戴忠伟乡长为副组长的岭南乡“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7),负责“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把“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要成立由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百日攻坚行动。“一把手”要靠前指挥、带头示范,扎扎实实开展垃圾河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同时要提供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与支持,花大力气、大投入坚决打赢今年首仗。
2.强化工作督导。为强势推进“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乡党委、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督导”行动,向各村派驻有片长为组长的工作督导组(督导组组建方案及名单见附件4、5),切实开展督导工作。各督导组要全过程参与、督导开展动员部署、调查摸底、深化治理、落实长效四个阶段的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把质量、进度关,充分发挥好“督导员”、“推动员”的作用。为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决定建立半月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汇报辖区垃圾河治理工作,研究对策,形成共识,合力推进各项治理工作。
3.严格督查考核。攻坚行动期间,区、乡两级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乡河长办将制定完善考核办法,结合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平时督查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限期督办,并纳入对行政村“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成绩。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各行政村工作拖沓、拖延、瞒报、漏报,未按要求落实责任,造成攻坚行动延迟、无法完成和同一条河道连续两次被上级通报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营造舆论氛围。乡政府将组织新闻媒体等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宣传的频次和深度,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各村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加强氛围营造;乡政府将成立宣传劝导队,逐村庄、逐企业进行宣传劝导,充分讲清“垃圾河”成因、危害及治理的必要性,力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村民成为各村的主人、治水的主体,让治水工作形成最广泛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