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科室、单位,城建集团,全区市政园林、供水供气企业:
为继续深化我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建城[2014]45号)、省建设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浙建建[2014]46号)、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区委办[2014]121号)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春节前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14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等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坚决防范和杜绝隐患问题的反弹。同时针对低温季节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章违反规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确保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系统所管辖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等。
三、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建设工地:检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项目建设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实际到岗情况,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许可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各类施工方案的制定、落实及有关危险性较大施工方案的论证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市政园林公用设施:重点对市政道路、桥涵、管线、路灯、户外广告牌、城市排水等市政设施,以及园林、环卫、测绘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情况;对各类设施的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车辆保养安全运行情况;半山、龙山等国有山林防火情况;环卫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情况。
(三)公用事业行业:检查燃气企业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以及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天然气企业在城市管道煤气的高中压管网、高中压门站的安全巡查和监控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汽企业在运输、储气、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情况;供水行业要加强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检测检验,全区公共消防栓的检查、保养和维护,及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出事件的准备。
(四)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国有直管公房、国有山林和单位办公大楼。检查内容包括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人员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火、电规范使用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等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准情况;消防控制室设置与管理符合要求情况,员工消防常识的掌握情况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及整改阶段(1月5日至1月20日)
各科室、单位要制订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自查,自查要全覆盖,对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等。
第二阶段:督查检查阶段(1月21日—1月31日)
为圆满完成本次检查任务,局抽调科室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督查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对各单位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第三阶段:集中交流及迎接区督查组检查(1月28日—2月10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局联合督查检查组深入检查的基础上,集中进行交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同时做好迎接区检查组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前阶段“打非治违”一系列文件要求和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
2、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3、认真总结,畅通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分析总结检查情况,填报《春节前单位、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形成检查总结报告。汇总表及总结材料请于2月5日前上报局建设和公用事业科。联系人:谢银权;联系电话:82214155。
附件:《春节前单位、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
春节前单位、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报送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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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单位 |
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落实情况 |
整改期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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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共计检查单位 家,发现隐患问题 处,已整改完成 处。 | |||||
说明:此表请于2015年2月5日前报局建设和公用事业科,联系电话:82214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