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上镇政〔2015〕34号
各行政村:
整村授信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能进一步拓宽普惠金融受益面,有效解决农户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大力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助推“诚信上浦”建设。上虞农商银行上浦支行《信用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实施,各村要落实人员,积极配合农商银行上浦支行开展工作。
附件:《上虞农商银行上浦支行信用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方案》
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上浦镇党政办 2015年6月2日印发
上虞农商银行上浦支行信用村农户小额
信用贷款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条道路、两场革命”战略构想,围绕“三大工程”建设工作要求,按照“试点、总结、推广”的总体部署,根据总行《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上浦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信用村整村授信工作总体目标:充分整合和发挥村级金融指导员、村级授信评议小组、村级金融联络员、便民金融服务点四位一体的优势作用,探索标准化的农户贷款批发业务流程,增强涉农金融产品的服务对接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核心竞争,争取三年内农户贷款户数覆盖率达到1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支行成立信用村整村授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村授信工作,确保工作稳步推进。领导小组由支行长任组长,行长助理、信贷主管、客户经理为成员;行长助理负责支行整村授信人员走访安排、授信工作;信贷主管负责支行整村授信计划安排、检查工作。
三、整村授信年度实施计划
整村授信工作为支行近年来年度重点工作,将分年度完成辖内所有村的整村授信工作。
1、2015年1-4月,支行对所辖村社区进行筛选,并选择一个村作为整村授信业务的试点村,完成试点村的授信工作,并对整村授信工作进行总结、改进。
2、2015年5-12月,支行在试点村的基础上,目标完成整村授信的信用村不少于2个,并积极推广整村授信的业务优化模式。
3、2016年度完成整村授信的信用村不少于4个,争取完成6个信用村整村授信工作。
4、2017年度目标对全镇13个村完成整村授信工作,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全部采用整村授信模式办理。
四、信用村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步骤
(一)选择“整村授信”的对象村。根据整村授信对象村的基本标准确定对象村,在与村委联系、沟通后,制定“整村授信”工作方案,支行与村委签订《银村合作协议》。
(二)成立评审小组。支行与村党支部村委协商,成立由村支部书记、村长、两名村中威信较高的村民代表和村级金融指导员(驻村客户经理)共同组成的评审小组。支行与评审小组签订工作职责,并对评审小组成员做好前期辅导工作,主要内容是对农户的评级标准,申请表、调查表所需的基础数据以及贷款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开展宣传,营造氛围。支行至少组织召开2次村小组长(或农户代表)宣传发动会议或座谈会,广泛开展宣传,落实工作分组。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横幅、短信平台等方式,将信用村农户贷款集中授信工作、我行支持三农特色服务和配套产品宣传到农户,扩大农户集中授信工作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信用初评,建立农户档案。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依据信用户评定标准、农户的家庭概况资金需求等因素,逐户对农户进行初评,提出初步授信额度意见。村级金融指导员(客户经理)在评审小组的协助下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建立普惠金融信息电子档案。
(五)实地走访。组织走访小组进行实地走访,准确掌握农户资产信息、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并完善普惠金融信息电子档案。
(六)上墙公布。将全村信用户名单在村委会宣传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首次授信结果有异议且情况属实的及时做出调整和确认,并及时对普惠金融信息电子档案进行完善。
(七)发放授信通知书。对上墙公布无异议,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授信通知书》。
(八)集中办贷。委托评审小组受理该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申请,搜集基础资料,对已授信农户资产、经营情况等再次评估,客户经理在村委驻点为农户办理贷款手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配套使用丰收小额贷款卡,简化办贷手续,取消贷款调查报告、借款申请书、对私客户信息表、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使用授权书,使用《普惠金融对私客户信息表》。
(九)贷后管理。客户经理每年不少于1次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借款人进行查询,包括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列入黑名单等,发现有不良记录的农户,应及时降低或取消授信。评审小组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对授信对象进行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授信额度的调整,发现有不良记录的农户,应及时降低或取消授信。
(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信贷业务阳光化操作流程或制度,并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和定时定点服务制度。
附件:1、《银村合作协议》
2、《评审小组工作职责》
3、《普惠金融对私客户信息表》
4、《授信通知书》
上浦支行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银村合作协议
甲方:上虞农商银行 上浦 支行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绍兴市上虞区 上浦 镇(街道) 村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实施普惠金融工程建设,更好服务“三农”,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
1、甲方对乙方承诺进行整村授信,授信方式采用评审小组对农户核准授信。评审小组每年召开一次授信评审会议,对评审小组核准授信进行评审。
2、信用村整村授信评审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由金融服务站站长(书记)、金融服务员、村文书、相应的村民小组长一名和村级金融指导员(驻村客户经理)共同组成的评审小组,总数不超过5人。
3、评审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授信评审会议,特殊情况经召集人召集,随时可召开评审会议,召集人由各村金融服务站站长担任。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到达村民评审小组成员2/3方可召开,不得代理,所属分理处主任和驻村金融指导员(客户经理)必须到场,否则该次授信表决评审会议无效。授信表决必须满足到达会议人数2/3方可通过,分理处主任有一票否决权。
4、对借冒名、用途真实性以及不良嗜好人员贷款评审小组要把好关,严禁上述三类情况出现。并对违约客户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违约情况,以示警告。
5、评审小组成员应秉承公正、公平原则正确实际评审每一位客户,如发现违规行为,甲方要求乙方撤销其评审小组成员资格。
6、甲方对评审小组负有监督责任,对整村违约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超过5%,停止发放该村小额农户贷款,并且甲方对乙方进行书面警告,督促评审小组对违约客户进行催收。如在1个月内仍不能回降到5%以下,取消乙方整村农户信用贷款资格。以后如回降到整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3%以下,恢复整村农户授信资格。
7、加强银村合作,打造便捷金融服务。甲方在乙方优先布置助农POS机具和ATM机,为村民提供小额存取款、转账、自助交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金融服务。
8、建立共享机制,加强银村合作。乙方应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乙方在资金组织、宣导信用、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上给予主动配合和支持。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信用村整村授信评审小组工作职责
1、公正如实评审每一位农户,反映农户真实情况,杜绝介绍冒名、借户的贷款。
2、按年召开授信评审会议,对农户授信额度进行评审。特殊情况经召集人召集,随时可召开评审会议,召集人由村金融服务站站长担任。
3、评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到达评审小组成员数的2/3方可召开,不得代理;分理处主任和驻村金融指导员(客户经理)必须到场,否则该次授信表决评审会议无效,授信表决必须满足到达会议人数2/3方可通过,分理处主任有一票否决权。
4、加强授信客户的日常管理,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应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违约情况,以示警告。
评审小组成员签名: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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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支行驻村金融指导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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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 |
驻村金融指导员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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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浦村 |
范孝锋 |
1385845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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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山村 |
范孝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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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梅坞村 |
范孝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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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昆岙村 |
范孝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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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善小坞村 |
范孝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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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峰村 |
王宽 |
15957537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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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舜江村 |
王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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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渔家渡村 |
王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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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湖村 |
王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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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夏家埠村 |
范一峰 |
13732476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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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冯浦村 |
范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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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戚山村 |
范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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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九连村 |
范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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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驻村金融指导员人员变动以上浦支行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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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授信通知书
尊敬的 客户您好:
为更好服务“三农”,实施普惠金融工程,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我行信贷服务水平,在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过我行与您所在行政村评审小组的共同调查,确定您的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为 万元。
若您有借款需求,您可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至_ _村评审小组提出借款申请,并前往上浦支行营业部办理丰收小额贷款卡,我支行将及时通知您到_ 村评审小组办公室签订借款合同,届时请夫妻双方到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上浦_支行
(百份以上不盖章)
二0一 年 月
备注:如经人民银行征信核查,您户确有征信不良,我行将减少或取消您的授信额度,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