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消除影响安全的重大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当前天气逐渐转暖、降雨增加等季节性因素,结合汛期安全工作实际,全面深化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及事故防控能力。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及重点场所、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等的安全检查。
(一)交通领域:道路交通方面,要认真吸取“3·17”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教训,加强对恶劣天气、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企事业接送车辆、农机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尤其是过境车辆、重型货车夜晚和清晨时段的安全监管;严肃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突出整治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驾驶人疲劳驾驶、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等行为;严厉打击货运三轮车非法载人,运输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上浦交警中队,配合部门: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农技信息中心。
(二)消防领域: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出租房火灾隐患,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设备、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严厉整治“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生产经营场所;继续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电器、燃气设备使用,配齐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拆除彩钢板等违章建筑等,有效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牵头部门: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其余各职能办线负责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理人员资质及履职等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强化对高空作业、临时用电、临边设施等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牵头部门:城建办,配合部门: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农技信息中心、会计代理中心。
(四)特种设备领域:强化对宾馆、学校、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排查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牵头部门: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配合部门:上浦质监所。
(五)食品领域:检查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证持照、进货台帐登记、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本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做好定期体检,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以及“三无”产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未落实进货台账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配合部门:汤浦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药品领域:强化药品经营户产品仓储管理、药品进货来源、处方药销售、药品日常养护等情况的检查。重点整治营业时间药师不在岗、单轨制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销售过期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超剂量销售等行为。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配合部门:汤浦市场监督管理所。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务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彻底,同时上报大检查总结及检查情况汇总表。
三、检查步骤
按照自查自纠、排查整治、督查检查三个步骤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
(一)自查自纠(2015年4月15日至20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把本次大检查通知下发至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同时,督促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二)排查整治(2015年4月20日至30日)
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政府各职能办线对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章违规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一季度安全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抓住季节特点,分析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周密部署,落实措施。要坚持安全检查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认真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确保企业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三个“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强化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认真分析,总结提高。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根据排查检查情况认真填报《汤浦镇“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分析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梳理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并形成总结报告。各类安全生产汇总表及总结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联系电话:82331183,传真:82337485;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的相关情况请报镇食安委办,传真:82337485,联系电话:82331915。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