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要求,我区组织对全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本次清理范围为初次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中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经完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含调整为政府内部事项、调整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转为行政许可事项)的37项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除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事项暂予保留,待上级明确清理意见后再作相应调整外,取消其他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本次清理后,根据权力清单工作安排需要进行取消和调整的,则按要求取消和调整。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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