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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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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单位,城建集团,全区市政园林企业、供水供气企业:

现将《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是安全生产五年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切实抓好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对全区经济转型、城市建设、社会稳定、“平安上虞”和“四个上虞”建设意义重大。为此根据上级安全生产总体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系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实施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紧紧围绕依法治安这条主线,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及安全宣教培训,着力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及执法绩效。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深入贯彻《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委[2014]44号)。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掌握《意见》所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用《意见》精神指导当前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2、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施意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现“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做到千年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局安委办协调、指导职能,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安全生产约谈、每月通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等制度,加大对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连续发生事故或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视情以督办或召开事故现场会等形式,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继续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制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社会道德等手段,增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4、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等落实到位;督促法定代表人、实际(投资)控制人加强现场带班、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二)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深化事故隐患整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过程监控监管,持续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长效。建立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评估准确,整改到位。加大监督力度,对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按期整改。

6、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在“六打六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施工、供水、供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7、深化重点行业整治。

建设施工: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全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物体打击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

直管旧公房(单位出租公房):要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以防火灾、防触电事故为重点,加强对直管公房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并将巡查发现、处理、维修的安全隐患记录在册,确保公房安全。

市政公用设施:要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工程施工监管,做到挖掘施工一段、及时恢复一段,保障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同时要以本质安全为重点,抓好城市桥梁、亮化、公园设施等维护、检测,确保安全运行。

消防安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各单位要对办公大楼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局城建档案室要每月开展一次消防检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每天巡查一次,园林中心要加强山林消防工作,城建集团、房管中心要每月对公租房屋进行消防检查,特别是实施电气线路的改造更新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燃气、供水行业:以燃气经营许可为抓手,以上虞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年度考核和瓶装燃气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考评为载体,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大力开展燃气行业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与服务行为。加强供水行业安全监管,继续开展供水企业质量安全检查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水源管理和设备运行管理,促进供水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8、深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危险作业、外包工程(项目)、重大节庆活动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对吊装、动火、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要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加强现场施工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应急管理。凡是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施发包或者出租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并与承包、承租单位(个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严格禁止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9、加强安全检查和督查。改进创新检查督查方式,在重要时段、重大节日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的基础上,建立明查暗访、局领导督查等机制,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治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定期通报、绩效考核、行政问责等制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10、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事故单位“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强对事故的统计分析,注重分析研判不同时段、不同类型、不同行业领域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安全监察和事故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1、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机制。深化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制定并实施好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明确执法任务,落实执法措施。

(四)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12、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以及楼宇终端等载体,多方式、多时段、多渠道地开展新安法的宣贯学习;形成职能政府牵头、企业参与、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深入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用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1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应急救援技巧、安全注意事项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安全示范岗、安全班组创建活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14、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坚持把安全生产列入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新上岗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监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特别要突出加强专职安监人员的素质能力提升建设及对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大力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重

(五)进一步增强安监队伍素质能力建设

15、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效率,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将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一企一档”纳入系统管理,形成安全生产信息畅通、资源共享、操作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有效缓解安全监管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6、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安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安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关心爱护安管干部职工,既要严格要求,又能要热情关怀,进一步增强安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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