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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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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虞政办发〔2015〕125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绍兴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认真分析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从建设“平安东关”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街道各行业、各领域、各场所、各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隐患,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街道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突出工贸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和近三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三、整治时间

   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9月15日。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街道办事处及行政村与所属(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投资人)负责制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情况;组织对所属(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情况;相关台账资料的建立情况等。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及创建情况;已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外来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对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爆破、吊装、盲板抽堵、动火、破土等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析情况等。

  (五)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施、生产系统、工艺流程等安全管理情况;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资质、规程和标准,特别是相关企业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安全生产八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情况;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情况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开展及相关档案资料记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七)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设施配备以及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情况等。

  (八)“打非治违”推进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违章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四个一律”执行情况等。

  (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一患一案”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等。

  (十)平安建设暗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省、绍兴市、区级组织的平安建设暗访涉及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其他整治内容由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根据各自实际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内容实施整治。

    五、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10日)

   根据东关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成立东关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并立即组织重点企业及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将整治重点及要求等传达至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8月30日)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联村(社区)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要填写“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附件1),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填写“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安全检查表”(附件2),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联村(社区)组和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于每个月月底前将上述两份表格报送街道安监所。(安监所联系电话:82051006)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15日)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联村(社区)组要对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与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9月10日前向街道安监所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街道安委会主任任组长,街道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整治行动具体由街道安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各行政村(社区)、安委会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把整治行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成立具体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全过程。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强化隐患整治。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所属(辖)企业实施检查“全覆盖”,重点查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是否健全,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有效,查整治行动部署是否到位,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彻底,查“打非治违”是否真正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加大执法力度。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移交。

  (五)强化督查考核。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整改情况纳入2015年度村(社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整治行动期间,区及街道将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街道、生产经营单位百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对安全生产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在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列入考核不合格单位,发生死亡生产事故的加重扣分。

  (六)完善长效管理。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办线联动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与“平安上虞”、“平安东关”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刚性约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

         2.《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安全检查表》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28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百日整治 通知                           

抄  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东关街道党政办印发                  2015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东街办〔2015〕3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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