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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上虞区消安办关于转发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金华武义县民房较大火灾的通报》(虞消安办[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努力防范各类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