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认真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
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企业: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执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
我们为顾客提供塑料购物袋给顾客提供了购物便利,但由于过量的使用和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目的是要通过提高使用成本,达到少用、不用塑料购物袋的目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自觉履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加强宣传,确保《办法》能够得到贯彻实施
各药品经营企业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办法》的具体规定,针对有些顾客不理解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或张贴《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三、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办法》的有关规定
《办法》已经对商品零售场所应做的具体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各药品经营企业务必按照《办法》的具体要求执行,停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应明码标价,不得变相无偿提供。对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情况有关职能部门将进行检查,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出现违规行为。
二○○八年 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商业 塑料袋 管理 通知
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经贸局 县物价局 县工商局。
三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