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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三政办发〔2009〕100号
关于成立三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6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将于2010年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董服标
副组长:叶 剑
成 员:叶雄成 (县府办)
卢跃军 (县人劳社保局)
奚建华 (县财政局)
许周国 (县监察局)
江向东 (县委组织部)
李本庆 (县委宣传部)
刘利民 (县人武部)
郑有努 (县法院)
卢洪波 (县发改局)
彭斌辉 (县农办)
王阅乾 (县公安局)
杨建明 (县民政局)
林海华 (县国土资源局)
丁小克 (县农业局)
叶坚强 (县审计局)
陈小华 (县统计局)
梅表翔 (县残联)
丁平安 (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县支行)
鲍东红 (县人劳社保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劳社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鲍东红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人劳社保局、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临时抽调(具体人员另行确定),组成工作组,在2009年11月—2010年6月份期间相对集中办公。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
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