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你们按通知要求,立即落实自查责任人,对照《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中发(2007)7号]和浙委[2008]11号文件,及时了解本校学生体质状况,认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表(学校)》,核对每项数据是否与以前已经上报的相一致,所有上报数据各校长都应清楚地了解其真实来源,审核盖章后在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表(学校)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