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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现将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精神抓紧落实,并于
附件:2010年国庆、中秋节日市场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浙工商食〔2010〕11号
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 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2010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食字〔2010〕168号)要求,为了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两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中秋佳节,现就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两节”是全国人民的重大节日,做好“两节”期间月饼等节日食品的市场监管工作,事关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与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两节”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要针对“两节”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一是集中开展中秋节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中秋节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范围和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要加强对网络销售月饼的监管,没有营业执照的,一律不得在网上销售月饼。加强对月饼质量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定,禁止销售过度包装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月饼,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膨化食品、冷冻食品、豆制品、糕点、饮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检查力度,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节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庆节食品市场秩序。
三、有效防范,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
各地要针对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要及时了解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场动态情况,要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苗头。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逐级报告、统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要加强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四、严格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层层强化领导监管责任制、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及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确保“两节”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请各市局于
附件:2010年国庆、中秋节日市场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
附件:
2010年国庆、中秋节日市场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类 别 | 数 量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
检查食品经营者(户次) | |
其中:检查月饼经营者(户次) | |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 | |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 | |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件) | |
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月饼案件(件) | |
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数量(公斤) | |
月饼质量监测抽检数量(批次) | |
月饼质量抽检合格率(%) | |
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次) |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件) |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注:1.中秋节日市场监管情况填报时段为
2.请于
主题词:食品监管 “两节” 通知 |
主题词:流通环节 食品监管 “两节”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