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台人社发〔2012〕78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工业局),市级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工作,切实增强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根据《台州市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实施办法》(台市委办〔2011〕50号)和《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细则(试行)》(台人社发〔2011〕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首批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台州注册的各级各类企业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特别是依托我市传统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科技含量高、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创新团队。 二、推荐名额 首批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名额为8个。将从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初选候选团队中产生。 三、推荐条件 申报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除应具备《台州市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实施办法》(台市委办〔2011〕50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在自主创新能力、人才队伍、支撑保障、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具体条件见《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细则(试行)》(台人社发〔2011〕118号)。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提供Word电子文档(复印件除外)。团队所在企业及团队带头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市级各单位根据推荐标准和条件,按照《台州市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实施办法》遴选程序要求,确定初选候选团队名单,将有关材料和候选团队名单汇总表1份(见附件2)于 (三)申报工作有关文件、表格,请登陆台州市“500精英计划”网(http://500.tzrc.gov.cn)查询、下载。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推荐条件标准,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三)省级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将从市级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中推荐上报。没有入选市级创新团队的,原则上将不再列入省级创新团队推荐名单。 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 李丽娟 电话(传真):88510096 电子邮箱:tz500jy@126.com 附件:1、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 2、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