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三门县气象局行政处罚细化项目表
| 序号 | 类别 | 处罚项目 | 处罚类别 | 法律依据 | |
| 1 | (一)违反施放气球作业规定 | 未经批准擅自升放的 | 警告、罚款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43条。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28条。 | |
| 2 | 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的 | ||||
| 3 | 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 | ||||
| 4 | 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 ||||
| 5 | 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的 | ||||
| 6 | 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 | 警告、罚款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29条。 | ||
| 7 | 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 ||||
| 8 | 未指定专人值守的 | ||||
| 9 | 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 | ||||
| 10 | 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 | ||||
| 11 |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 ||||
| 12 | 违反施放气球安全要求的其他行为 | ||||
| 13 | (二)违反施放气球资质管理规定 |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 | 警告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24条。 | |
| 14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获施放活动许可 | 警告、罚款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25条。 | ||
| 15 | 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可文件的 | 警告、罚款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26条。 | ||
| 16 | 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 ||||
| 17 | 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 罚款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27条。 | ||
| 18 | (三)违反防雷装置设计、安装和检测规定 | 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37条。 | |
| 19 | 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 警告、罚款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3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28条。 | ||
| 20 | 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 ||||
| 21 |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 警告、罚款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4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32条。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第28条。 | ||
| 22 | 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 | ||||
| 23 | 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 ||||
| 24 | 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 | ||||
| 25 | 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 ||||
| 26 | 在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 罚款 |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第29条第1项 | ||
| 27 | (四)违反防雷工程资质管理规定 |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 | 警告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1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30条 | |
| 28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 | 警告、罚款、撤销许可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2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31条 | ||
| 29 | 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的 | 警告、罚款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3条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第29条第3项 | ||
| 30 |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 |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28条 | |||
| 31 |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的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32条 | |||
| 32 | 不具备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 | 警告、罚款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4条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第29条第2项 | ||
| 33 | 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的 | ||||
| 34 | 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资质证书已失效,承接防雷工程的 | 警告、罚款 |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29条 | ||
| 35 | 超出资质等级或者未经备案承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防雷工程的 | ||||
| 36 | 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
| 37 | 其他违法行为 | ||||
| 38 | (五)违反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规定 | 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35条 | |
| 39 |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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