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社发〔2017〕26号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台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台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是中央在新形势下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上级组织部署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台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精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以下简称“两证整合”),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具体实施。2016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在全国10个省市开展了“两证整合”试点工作,将于今年4月起在全国统一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外国专家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我市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以“两证整合”为契机,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签证、居留有机衔接,使外国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职能。“两证整合”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统一由市外国专家局管理,逐步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外国人才管理体制。
(二)分类管理。建立科学、实用的外国人才评估体系,明确分类标准,按照“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原则,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实行A、B、C三类管理。
(三)协同共享。建立与外事、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政策衔接、信息互通、监管协同。
(四)高效便捷。创建服务窗口,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实行限时办结,为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五)公开透明。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行信息、程序、结果“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按照分段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证件管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实行电子化,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实现一人一码,终身不变,动态管理记录在华工作管理、服务、信用记录等情况。
(二)整合管理职能。根据国务院审改办的决定和国家、省外国专家局的统一部署,由市外国专家局负责“两证整合”实施工作。整合后将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职能作如下调整:
1.市外国专家局经省外国专家局委托,负责全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管理与监督工作。
2.原获得省外国专家局委托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县(市、区),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证整合”后不再办理相关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业务量较大、条件具备的县(市、区),经申请后,可由省外国专家局委托本地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管理与监督。
(三)分级设立服务窗口。按照统一标准、属地受理、高效便捷的思路,分级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