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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文化系统组织开展一系列年味浓郁的春节文化活动
2.2016年浙江省非遗保护工作十件大事
3.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浙江管理处编制的7项国家标准获正式颁布
省级文化系统组织开展一系列年味浓郁的
春节文化活动
2017春节临近,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省级文化系统围绕节日传统,着眼文化惠民,突出主旋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出系列春节文化活动,内容丰富,亮点纷呈。
一是新年演出季和系列新年音乐会。省属各文艺院团精心准备了多场文艺演出,春节期间在杭城各大剧院上演,为观众献上丰富的“文化年货”。从正月初五到元宵,将轮番上演越剧《五女拜寿》《吴越王》《碧玉簪》、京剧程派名剧《锁麟囊》、贺岁京剧《大破玄虚洞》、昆剧《狮吼记》《昆剧经典折子戏专场》、话剧《心灵游戏》、神话歌舞剧《天台遇仙》、舞蹈专场《生命舞迹》、《浙江告诉你》“两美浙江”原创歌曲音乐会、《新春交响音乐会》等剧目,为农历新年增添文化欢乐。此外,省属各艺术单位精心准备了多台高水准的新年音乐会,包括法国爱乐爱团交响音乐会、浙江音乐学院新年交响音乐会、浙江音乐学院新年民族音乐会、浙江交响乐团杭州新年音乐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新年综艺晚会以及中国越剧精英演唱会等,其中,中国越剧精英演唱会集聚了茅威涛、吴凤花、赵志刚、单仰萍、方亚芬、陈辉玲等众多越剧名家,几乎囊括了各越剧流派的代表性人物,是广大越剧爱好者不容错过的一场“中国越剧春晚”。
二是传统戏曲展演巡演。省文化厅特意安排资金“引戏进城”,温州瓯剧艺术研究院、鄞州越剧团、平阳木偶剧团、嵊州市越剧团等一批基层戏曲院团汇聚杭城,上演各自拿手好戏。组织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浙江越剧团、浙江京剧团、浙江昆剧团四大深受群众喜爱的省属戏曲院团赴宁波、温州、嘉兴、湖州、舟山、慈溪、余姚、嘉善、诸暨等9地巡演,演出《五女拜寿》《长乐宫》《锁麟囊》《西园记》等优秀保留剧目36场,将优质艺术资源向基层下沉,让广大基层观众分享新春文化大餐。
三是春节民俗文化活动。编制发布“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体验导游图,联合媒体开展“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寻访走访采访活动,多渠道展示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着力实施“五个一百”及千名弟子共传承、万场大戏送乡亲工程,继续开展传统戏剧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开展第十个非遗传承人服务月活动,举办传承人技艺展示活动。
四是省级文化场馆系列主题文化活动。浙江图书馆组织开展中国楹联墨迹展、鸡年迎春征联、新春戏曲欢乐看、传统新年习俗晨读会、视障读者迎新春座谈会等活动。浙江省文化馆举办“美丽中国·美丽卡塔尔”中卡摄影作品联展。浙江美术馆推出“正大气象”第四届杭州·中国画双年展、“金鸡唱晓——丁酉春联展”“盈藏呈祥——全省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刘墉毕薇薇夫妇捐赠近现代名家书画作品展”等四大展览。浙江省博物馆举办“错彩缕金·浙江出土金银器”“漂海闻见·15世纪朝鲜儒士崔溥眼中的江南”“残山梦最真·馆藏近代山水作品展”“越中佛传·东南佛教盛事胜迹圣物”等展览。
(厅办公室综合)
2016年浙江省非遗保护工作十件大事
一、《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发布。全省“十三五”县域非遗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绍兴柯桥召开,研究探讨“十三五”时期浙江非遗保护事业新蓝图,编制发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二、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来我省检查。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文化部检查组来我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检查,并分别赴温州市、绍兴市柯桥区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有效做法。
三、“二十四节气”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包括我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立春祭”、遂昌县“班春劝农”、三门县“三门祭冬”及杭州市拱墅区“半山立夏节”等项目。
四、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各地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市推荐,并通过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布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98项。
五、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项目保护继续深入推进。公布第三批浙江省传统戏剧之乡15家,批复嵊州市建立“中国越剧诞生地——嵊州越剧文化生态区”。启动濒危戏剧师带徒项目,组建戏剧专家巡回辅导团,建立濒危戏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开展“浙江好腔调”系列展演活动。
六、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成果在G20杭州峰会上大放光彩。G20峰会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创作了一大批精妙绝伦的匠心之作,一系列浙江非遗元素纷纷亮相,赢得了广泛赞誉。浙江省文化厅编写《浙里繁花——浙江非遗印象》(G20双语版)作为省委宣传部《印象浙江》的重要分册,向世界传递了浙江人文美。
七、启动实施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10例;启动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编纂出版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丛书30种。
八、全面实施省级以上非遗项目传承人群培训计划。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积极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依托我省3所国家级培训试点院校办好国家培训研修班9期。同时,启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工作,举办木雕技艺等方向培训班6期。
九、探索实施浙江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积极推进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生活。公布第二批省级生产性保护基地65家,举办“匠·无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品及衍生品设计大赛,举办“大匠致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振兴杭州论坛,与会代表达成《传统工艺振兴·杭州共识》。
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第十一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影响广泛。举办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为主题的第十一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暨2016年“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系列活动。举办以“继承传统,融入生活”为主题的第八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举办以“传承工匠技艺,弘扬工匠精神”为主题的义乌文交会“百工坊”,扩大非遗传播影响力。
简讯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浙江管理处编制的7项国家标准获正式颁布。日前,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18项文物保护国家标准,其中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浙江管理处起草制订的《文物出境审核规范总则》(GB/T 33290.1-2016)等7项标准名列其中。该标准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浙江管理处历时7年的辛勤编制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
分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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