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1日
衢州市衢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全区残疾人全面小康,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2020)》和《衢州市衢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先后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推进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创办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三叶草”幼儿园,顺利实现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补助金)占持证重度残疾人96.6%,实现了应保尽保,2015年全区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1.44%,比“十一五”期末提高20.5个百分点,残疾人对共享小康工程的满意率达到97.8%。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248元和13507元;全面消除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8000名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康复和托养庇护照料服务等各类惠残政策,残疾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区新增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等服务设施6个,新增康复和托养床位110张。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大楼工程建成,成立了衢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创办了三叶草幼儿园,康复、托养、庇护照料等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开办了衢江特色的孤独症(智障)儿童特色教育康复项目。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残疾人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发挥明显。扶残助残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和职业技能比赛,开展最美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文化体育方面,我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杨杰在全国第八届、九届残运会赛艇项目比赛中获得了男子1000米单人双桨冠军和500米单人双桨亚军,第十六届亚洲赛艇锦标邀请赛金牌,2011-2014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个人等荣誉。区残联被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训练和参赛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立衢江区扶残助残文艺部队,积极开展活动。志愿助残氛围浓厚,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平安衢江、文明城市、新农村建设等各类考评体系。
目前,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事业和工作水平还存在不少短板。与社会平均水平比、与发达地区比、与广大残疾人的内心真实需求比、特别是与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比,差距仍然巨大。比如残疾人就业比例、家庭生活质量、托(安)养庇护服务、康复服务、义务教育、社区服务比例等规划指标实现值与目标值还有不小差距,残疾人就业不够充分,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仍面临不少障碍,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较弱。残疾人仍然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之一。
二、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必须强化底线思维,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和全区人民共同迈入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全面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抓手,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等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共建共享高水平全面小康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各方参与相结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既要突出政府责任,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又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齐心协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更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共享发展与托底补短相结合。从制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入手,既要着眼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又要精准发力,补齐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短板,将短板劣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创造更好融合发展环境。
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扶助相结合。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
坚持资源整合与改革导向相结合。推进残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为残疾人服务,推动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帮助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三)发展目标。
全区建立健全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2020年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6%以上。
——强化基本保障。逐步扩大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等福利补贴政策,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专业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庇护机构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标准;加强专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作用,不断满足残疾人多样化的需求。
——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积极推进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保障残疾人诉求表达权利,加大残疾人司法救助力度,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营造友好环境。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为促进残疾人更加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环境。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增强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加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加大人道主义宣传力度,完善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栏1 “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权重 2020年
目标值 属性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100 ≥96 预期性
1.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精准帮扶率(%) 6 100 约束性
2.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 ≥8.5 预期性
3.困难残疾人低保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6.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7.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 5 ≥98 约束性
8.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比例(%) 6 ≥98 预期性
9.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比例(%) 6 ≥95 预期性
10.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5 ≥90 约束性
11.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 7 ≥90 预期性
12.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7 ≥90 约束性
13.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4 ≥85 约束性
14.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 6 ≥80 预期性
15.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7 ≥80 预期性
16.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5 ≥7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区残疾人工作重点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重点实施兜底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帮扶、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服务保障、组织建设、社会环境等“十大全面小康工程”,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一)兜底保障工程。
1.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扩大残疾人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优惠待遇。将城乡低收入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贴。鼓励各地为残疾人身故后免费提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健全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加大救助力度。
2.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发放补贴,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制定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严格界定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范围,规范护理补贴发放审批流程,推动建立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将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逐步改善供养条件。
3.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力度。落实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各项扶持政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体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一定的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补助范围,提高标准。全面建立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鼓励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新险种,开展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盲人按摩服务对象意外伤害险,对参加商业保险的残疾人,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4.完善残疾人住房长效救助机制。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完善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补助办法,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自筹资金的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残疾人危旧房“发现一户,解决一户”。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实施残疾人亮居、宜居工程,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专栏2:兜底保障工程
序号 项 目 目标要求
1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 1.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政策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8%以上。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8%以上。
3 重度残疾人基本照料保障 重度残疾人得到基本照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8%以上。
4 残疾人社会保险保障 实施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面推行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集中就业机构综合责任商业保险等。
5 困难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户全面消除,无房户得到全面救助保障。
(二)医疗康复工程。
1.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大力实施“健康扶贫”项目,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逐步调整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限制条件;将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提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标准,完善残疾人医保支付、医疗救助流程;对纳入社区管理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给予全额保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
2.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现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全面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7—18周岁困难重度残疾少年得到养育康复服务与补贴。加大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力度,对自费配置非基本型人工耳蜗予以适当补助。加大政府购买智障、孤独症、听障和脑瘫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力度;加强智障、孤独症、听障和脑瘫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力度;做好地区间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转诊转介工作。
3.强化残疾人助听、助明、助行辅助器具服务。为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困难残疾人免费提供助视器、助听器及假肢等基本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困难残疾人提供人工膝、髋关节置换手术等基本康复项目补助。调整项目结构,优化辅助器具品种,探索“助听、助明、助行”项目以外的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建设智能化“中途之家”,为脊髓损伤者、盲人和其他各类残疾人、残疾人家属提供后续康复训练、生活培训、职业重建、心理疏导、辅具评估适配、居家无障碍生活改造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多元化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提升区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工作水平。
4.加强社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推进社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每个康复站配备至少1名康复员,健全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把康复服务引入家庭,加大残疾人社区康复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的考核力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残疾预防和控制网络,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探索建设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逐步形成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推进康复医学和康复产业发展,探索加强残疾人心理康复服务。
专栏3:医疗康复工程
序号 项 目 发展目标
1 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 0-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政策目标覆盖率达到98%以上。
2 残疾少年享受养育康复服务与补贴 有康复需求的7-18周岁困难重度残疾少年享受养育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达到98%以上。
3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比例达到85%以上。
4 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 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比例达到100%。
5 残疾预防与筛查 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率达到99%以上。
6 残疾人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
7 建设“中途之家” 建设1个以上“中途之家”。
8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 配备康复医生并建立规范化服务制度的社区康复站达到70%。
9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有康复需求残疾人享受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三)就业帮扶工程。
1.精准帮扶农村困难残疾人。将农村残疾人脱贫纳入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确保全区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困难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以落实“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工作为目标,开展残疾人家庭“四清四化四改”活动,着力改善残疾人家庭面貌、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努力打造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建设一批困难残疾人参与度高的特色扶贫基地,促进残疾人创业增收;帮扶一批残疾人通过农业、养殖、水电等项目,探索利益共享机制;鼓励一批残疾人通过发展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种养植、来料加工等特色产业增加收入;规范一批残疾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从生态保护中脱贫;引导一批残疾人电子商务、劳务输出、易地搬迁等脱贫增收。巩固和发展残疾人扶贫基地,发挥示范、辐射带动效应。
2.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制定光伏扶助困难残疾人计划,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困难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产业式持续稳定增收。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残疾人户给予补助。积极争取光伏扶贫相关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残疾人户资金压力。
3.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健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全面实行“按月征收,七费同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大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力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应当优先招录(聘)残疾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定或预留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完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能力评价体系,做好全国统考、职称评审、发证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设有保健按摩科室的公办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应当积极吸纳具有从业资格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
4.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实福利企业超比例安置奖励、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补助等政策,稳定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通过土地保障、资金补助、税费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就业扶持等,推进政府办、企业办、社会组织办、民办公助或公办民营的辅助性(庇护性)就业机构。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推动制定政府优先或定向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5.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并对其所需的场地(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无障碍设施、社会保险等予以补助。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等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建设,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就业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探索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在符合驾驶和运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乡社区及公交站点间的短距离运输服务。
6.大力推进残疾人电商就业。实施电商就业助残计划,支持残疾人发展电商网店、电商配套企业和电商产业基地;鼓励残疾人充分利用电商从业门槛低、受时空限制小、交易电子化、行业划分细、投入少的特性,有选择性地从事电商相关行业。拓展残疾人电商服务,为残疾人电商创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配套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摄影、仓储、配送等一条龙服务。实施互联网+残疾人电商知识培训计划,鼓励各类机构从事残疾人电商知识培训,对参加电商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机构和残疾人给予资金补助。鼓励电商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各地向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购买电商服务或残疾人就业岗位;落实电商企业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7.加大就业服务和援助。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督查和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杜绝就业歧视。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加强残疾人教育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单位之间的转介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改进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制度,推进残疾大学生就业创业。多举措扶持盲人按摩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水平,鼓励盲人按摩机构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
专栏4:就业帮扶工程
序号 项 目 发展目标
1 精准帮扶农村困难残疾人 1.重点扶持全区5名残疾人来料加工经纪人,农村参与来料加工残疾人达到200名;
2.全区农村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都建有1家残疾人扶贫基地,巩固提升全区8家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和带动100名残疾人稳定就业,辐射500户残疾人家庭。
2 光伏扶助贫困残疾人 全面完成省、市残联布置的任务数。
3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提升 1.全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400名;
2.区级党政机关、区级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4 残疾人集中就业推进 1.全区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稳定在400名左右;
2.全区辅助性就业(庇护照料)残疾人达到200名。
5 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 建设1家示范性盲人按摩机构。
6 电商就业助残 1.每年培训150名以上残疾人从事电商活动;
2.全区残疾人电商就业人数达到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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