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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深能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六横镇燃气工程安装行为,加强工程安装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和改造费的通知》(浙价资〔2012〕128号)等精神,结合六横镇实际,经研究,现就规范六横镇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以及燃气计量表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分为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和改造费,分别用于新建住宅和已投入使用但未通气的居民住宅(下称未通气存量住宅)燃气工程预埋和改造。
二、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新建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配套预埋的,可向新建住宅项目开发企业收取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计入新建住宅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对未通气存量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改造的,居民向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申请开通使用管道燃气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向首次申请开通的用户收取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