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平阳县 > 正文

平政办〔2010〕11号关于切实加强工会经费依法收缴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平阳县 收藏
朗读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

 

平政办201011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工会经费依法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平阳县人民政府2010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从2010年开始我县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征范围

全县非公企业、民办非公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缴费单位),都属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范围。

1、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收缴工会经费;

2、对开业或者设立已满一年未建立工会的缴费单位收缴工会筹备金。

二、收缴标准

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其中应拨缴给县以上工会40%部分的经费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基层工会应留成60%部分的经费由缴费单位同时拨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

开业或者设立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其向上级地方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全额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三、财务列支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平阳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yangxian/20210530/12103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