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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运管所,各道路运输企业:
现将市公运中心《转发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温州支队直属大队<关于抄告我市高速公路重点车辆违规通行违法函>的通知》(温公运[202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平阳县运管局安委办
2020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