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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情况的公示

朗读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2〕8号)和《市食药安办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甬食药安办〔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查自评,我县达到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海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宁海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8月9日到8月15日

联系电话:0574-65577820

联系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环城西路36号,宁海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宁海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附件

 

宁海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宁海县地处宁波最南部,北连奉化区,东北濒象山港,东接象山县,东南临三门湾,南壤三门县,西与天台县、新昌市为界。陆域面积1843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4个街道、393个行政村(社区),常住人口68.2万人,现有市场主体8359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7932户,内资企业24060户,外资企业38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17户。全县共有食品经营单位17482家,其中食品流通经营单位9289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332家,餐饮服务单位7861家。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名全省第一全国第八,绿色发展指数全省第五且连续三年居全市第一,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从全省第56位进位至第13位。荣获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等称号,国家卫生县城实现“五连冠”。

截至2022年7月底,我县共有食品经营单位18223家,其中食品经营单位18215家(含食品“三小一摊”经营单位12740家),全县食品生产企业98家。全县拥有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长街蛏子、宁海白枇杷),有机产品7个,绿色食品58个,无公害农产品146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61.62% 。

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宁海县紧紧围绕“食安宁海”建设目标,以“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结合“四个聚焦”,抓好“两大示范”,在落实党政同责、推进整体智治、加强风险治理、推动社会共治、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压紧压实政府创建责任,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全县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2021年度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9.7,群众获得感稳步提升。

(一)高位推进“省创”工作。一是深化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政府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制定出台《2022年县政府领导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清单》,“清单制+责任制”厘清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二是成立“省创”领导小组。为全力抓好创建工作,我县制定了《2022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思路》,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省创”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研究解决“省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省创”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制定《宁海县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个体经营者、市场开办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和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完成。

(二)持续深化风险治理。一是聚焦风险防控能力提升。4月9日,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局要求,成立宁海县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和宁海县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监测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站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风险信息交流机制。二是聚焦食品抽检工作。4月中旬,专门成立局抽检科,并明确各基层所责任人,组建局食品抽检队伍,不断提升抽检工作效能。今年以来,我局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办结率100%。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整治。2021年12月起,开展守护食品安全“铁拳”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000余家,查办案件242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00余个。今年3月起,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260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98个,均已完成整改,查办案件230件,罚没款91.8万元。3月2日,开出《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以后全市首张“外卖未封签”罚单。截至6月18日,今年已查办食品类案件381件,罚没款195.7万元,发布餐饮红黑榜12期。

(三)不断强化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大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智慧化、信息化。县农业农村局切实抓好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监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县1425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追溯平台,“合格证+追溯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全县推行。依托“浙冷链”系统对冷链食品实施全链条追溯管理,全县93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激活“浙冷链”系统,严格实行“赋码入库、扫码出库”的闭环管理,实现全县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加大食安领域投入,全县已有1129家网络餐饮建成“阳光厨房”并上线“浙江外卖在线”,130家农村家宴建成“阳光厨房”,54家食品生产企业建成“阳光工厂”,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覆盖率100%。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县201家中小学全面建立并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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