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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市场,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7〕74号),将我县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现明确如下具体要求:

一、严格备案管理

在我县从事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提供的服务事项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具有相关资格、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知识技能。

(二)提供的相关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设备应当确保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三)在我县建立监控服务平台,有固定的场所、人员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实时监测电气监控设备的监测数据和运行情况,并及时准确、有效反馈给使用单位(场所)。

(四)能够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单位(场所)反馈分析信息,提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的建议。

(五)能够根据单位(场所)的需求,提供电气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改方面的服务。

(六)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与分析信息,有关数据可为监管部门信息化平台采集、使用。

(七)向使用单位(场所)提供至少400万元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原因造成事故的保险赔付。

申请登记备案的服务机构,应提交满足以上七个方面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安监局审查后,全部满足的,予以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宁海县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机构考核标准”(附件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材料核查及现场审查。考核指标满分为100分,得分80分及以上者,审查合格。审核合格的,准予登记备案(格式见附件2),并适时向社会公示。未经登记备案的服务机构,不列入实绩考评,无考评记录,不列入通告、公示对象。

二、实行实绩评价

对已登记备案的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机构实行实绩评价管理。实绩评价分为县安监局对服务机构的评价、各乡镇街道对服务机构的评价、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的评价三个部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5,得分总值折算成百分制。考评结果分四个等级: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A级;分值在80—89分的为B级;分值在60—79分的为C级;分值在60分以下的为D级;若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失信等情形,则直接评为D级。

考评结果每年公布一次,考评结果为A、B级的,县安监局向社会公示,向全县推荐。

三、规范市场秩序

运行市场化“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竞争性选择机制,让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提供方与购买方双向选择,择优约定服务内容和形式,坚杜绝政府部门强制要求服务、指定服务和行政干预服务市场等行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应督促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履行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对服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严禁转包承接服务项目,杜绝垄断收费、违规收费。

附件:

1、宁海县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机构考核标准(100分)

2、宁海县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表

3、宁海县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机构考评表(县安监局)(50分)

4、宁海县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机构满意度考评表(乡镇街道)(25分)

5、宁海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满意度考评表(服务对象)(25分)

6、宁海县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情况统计表(月报)





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



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1

宁海县智慧用电和智慧消防服务机构考核标准

(100分)

指标

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

扣分原因

机构

及人员

(10分)

1、服务机构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通过ISO9001服务体系认证。

3、服务机构应具有服务人员在线管理平台,通过管理平台,可实现对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服务过程的跟踪管理。

4、从事智慧用电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由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有效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1、注册资金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扣5分。

2、未通过ISO9001服务体系认证的,扣3分。

3、无服务人员在线管理平台的,扣2分。

4、每发现1名服务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扣1分。



产品质量(10分)

1、提供的终端产品须获得3C认证并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2、提供的软件产品须经省级以上软件评测机构技术鉴定。

1、终端产品未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扣5分。

2、软件产品未经省级以上软件评测机构技术鉴定的,扣5分。



本地化监控服务平台情况

(60分)

1、硬件设施方面。办公场地不小于50平方米,监控大屏(套件)不少于4块液晶46寸拼接屏,监控主机不少于2台,宽带不小于30M,客服坐席不少于4个,配备红外成像仪、钳型电流表、摇表、万用表等检查工具。

2、人员配置方面。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电气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

3、平台运行方面。具有良好的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具备全时段全天候工作状态,承诺产品保修期内向用户提供免费的维修和更换服务。

1、办公场地小于50平方米的,扣10分;监控大屏(套件)少于4块液晶46寸拼接屏的,扣10分;监控主机少于2台的,扣2分,宽带小于30M,扣2分;客服坐席少于4个的,扣4分,红外成像仪、钳型电流表、摇表、万用表等检查工具不齐全的,扣5分。

2、无专职管理人员的,扣2分,无电气工程师的,扣2分,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少于6人的,每少1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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