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总站,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设数据档案中心,市建筑业协会,市市政行业协会,市监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根据省、市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我局制定了《全市建筑工人“甬建码”实名制管理落地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
全市建筑工人“甬建码”实名制管理落地应用实施方案
为践行“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规范用工管理和务工行为,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升工程建设数字化水平和精益建造水平,决定实施以“甬建码”为核心支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全覆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人一码”管理理念,面向全市建筑工人构建以“甬建码”为数据基础和信息中枢的人员实名管理体系。短期通过“一人一码”确保实名制人员信息库“底数清”;中期通过“数化、码联、智治”手段,由“甬建码”关联建筑工人职业生涯的履历信息;中长期通过“静态序列+动态特征”的赋码方式,开展各阶段的业务数据共享、码体系编制、围绕数据的治理决策、多部门联动的优化服务,提升建筑业整体智治水平。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分步实施、分区推进、示范先行”的原则,市建筑业协会牵头实施“甬建码”系统应用的开发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甬建码”赋码工作,同步锚定全市建筑工人基数,7月底前上线浙里办“甬建码”小程序。各区(县、市)待应用程序上线后分三批次推进“甬建码”应用,9月底前完成全市在建工程“甬建码”应用全覆盖,打造面向工人群体的“码上直通”、面向项目管理人员的“码上协作”、面向监管决策人员的“码上监管”应用场景,以“甬建码”赋能产业工人培育新生态,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技术准备阶段
1.制定编码规则,生成甬建码数字ID作为人员唯一标识,对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宁波市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作为“甬建码”应用的数据底座,检索市平台人员库数据,对全市建筑工人统一赋码。(7月15日前完成)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工程项目部用符合标准的考勤设备将考勤数据直连传输至市平台,禁止通过各类云平台中转后再将考勤数据上传至市平台。同步开发住建系统物联网平台作为数据直连的系统基础,开发摄像头视频流数据及感应数据实时回传市平台功能,基于项目级试点发布双目摄像头安装方案及参数要求。(7月15日前完成)
3.依托浙里办APP作为“甬建码”应用入口,开发上线“甬建码”小程序。以“甬建码”为单位生成个人信用档案,关联各类个人基本信息及从业信息,开发PC版和浙政钉APP版个人信用档案页面。(7月25日前完成)
4.开发“一码通行”功能,可扫个人“甬建码”按权限调取市平台数据底座内的必要个人信息,通过“甬建码”获取的个人共享信息可经第三方实名制管理软件推送至现场考勤设备。对一年未产生任何考勤进场信息或工程从业信息的建筑工人,视作退出我市建筑用工市场,对其“甬建码”进行冻结处理。(8月15日前完成)
(二)落地推广阶段
1.镇海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及市本级在建工程作为示范先行,待“甬建码”应用程序上线后立即完成全体建筑工人的个人“甬建码”认领工作。对新进入我市用工市场的无码工人,用人单位帮助其通过小程序完成个人信息录入生成“甬建码”后,方可从业。(7月31日前完成)
2.镇海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及市本级在建工程完成实名制考勤设备数据直连技术改造及双目摄像头等视频设备的安装,按要求更新实名制管理软件,在现场考勤设备中存储“甬建码”信息,实现人员无感进场。对新招用的建筑工人,用人单位可直接扫“甬建码”获取信息,不得要求其重复上报。(8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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